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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原定2024年4月25日召开延期至2024年4月29日召开。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容大矿业集团”)于2024年4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容大矿业集团提议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容大矿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1,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容大矿业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华敏君豪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前述媒体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8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4:00前,采取信函或电话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7:00之前告知公司。

  3、 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元、杨鹏

  电话:028-61551700

  传真:028-61551700

  邮箱:sichuanhuangjin@mlrdky.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容大矿业集团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7”,投票简称为“川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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