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高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候选人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黎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所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波、李勤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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