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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4,429,889.54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1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余额为12,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随时转让,到期日为2025年8月5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9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2,5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1,869.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5月25日,因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超募资金账户(中原银行410528010100076402)看做公司一般银行账户(中原银行410528010110005301),将1,005万元转至子公司河南瑞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在事后检查发现此问题后,进行了纠正,将相关款项于2023年6月7日转回了超募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翔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翔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上述员工误操作账户情况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翔宇医疗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翔宇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第ZE1004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授权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对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增加的投资将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线。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近几年密集出台的促进康复医疗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满足公司“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长期战略规划,综合公司研发规模、产品研发种类和数量增加的要求,更好地通过康复展览实景展示专病专科及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产品,根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增加该项目投资金额。本次拟增加的投资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对“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总额的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首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出发,综合考虑首发募投项目间的协同和整体建设规划,各项目在同步建设的同时,时间规划上略有先后的侧重。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已结项。

  其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还有: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工程部分的建设,为更好地通过康复展览实景展示专病专科及全院临床康复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产品,相关空间设计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已完成建筑工程部分的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由于2023年成都大运会期间商砼等材料的供应商停产停供无法施工、下半年扬尘预警管控无法进行土方、喷涂焊接等施工,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9月、“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执行。

  四、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 2024年 4 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永正、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利东

  电话:0372-7776088

  联系传真:0372-7776066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邮政编码:456300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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