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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所进行的调整,对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3、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合并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6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志扬)》、《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尉安宁)》。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宣读。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3,309,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1,925,83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85,167.4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海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唐海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唐海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2,5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9,8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6日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8,449,507.79元,尚未收回理财本金金额2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124,638,768.3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4,173,277.85元的差异金额为28,914,998.2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督协议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活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程邦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注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现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经公司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0月;“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受外部环境、客户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等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综合考虑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实施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注3]:“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结项,营运时间相对较短,且项目主体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致项目结项后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

  [注4]:1、“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主要受外部环境影响,以及仓库特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仓储租赁面积的限制,导致该项目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具体来看:①世界各主要经济体进出口需求普遍放缓,公司经营网点拓展数量和规模受到影响。②公司保税仓库主要服务于泛半导体为主的精密制造企业,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国内半导体行业投资阶段性承压,受该类客户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影响,公司配套保税仓库实施进度有所缓慢。③保税仓库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需要具备该保税区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过相关经营资质和规范要求审核方可运营,单一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另,基于公司保税仓库所服务的客户特性,该类企业仓储产品品类多,体积小等特性及对物流时效的要求高,为保障服务时效,公司保税仓库选址需要贴近客户,具有一定的专有性,实施主体、仓库地点受客户所在区域、客户需求、合作进度影响较大。

  目前该项目实施主体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应其在上海、合肥、海口、成都等14个分支机构所在地作为实施地点。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公司谨慎从严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因受前述实施主体和区域限制,公司租赁的部分办公室和保税仓库无法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是导致项目投入进度不达预期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公司依托在泛半导体保税仓配的优势能力持续向上下游产业发展,在区域上重点向华东华南精密制造、化工医疗聚集区域发展。自募投项目设立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合并范围内企业累计新增保税仓库租赁面积超10万平方米(不含自建仓库邦达芯),受原募投项目主体限制主要采用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保税仓储服务范围扩大、保税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了公司保税仓储业务的稳定开展。

  2、“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一方面,在IT支撑架构加固和扩容方面,伴随信息技术的迭代,公司通过传统机房服务器逐步向公有云迁移,利用公有云提供商的弹性伸缩、按需付费等特性,实现资源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利用,降低了部分硬件和数据库的采购及运维成本。另一方面,基于公司网点区域广泛性、业务门类多样性以及客户、供应商个性化信息交换的复杂性,公司暂未将外购软件、外包开发等方式作为STARWIC、WMS、TMS业务管理系统整体技术升级与功能模块开发的主要途径,而是增加自有研发人员围绕三套核心系统进行分步应用模块的定制开发和数据优化,重点满足公司全球性大中型客户多样化的全程可视化定制需求,进一步打通原有140多套相对独立部署业务系统间的无缝衔接,直接对接船公司、海外段等供应商外部数据,不断沉淀优化基于各种业务领域的共享业务中台,实现从业务到数据的互联互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信息科技部研发人员达37人,基本满足了公司近几年在经营规模及分支机构不断扩大、业务种类日趋复杂背景下公司对信息流通以及提升系统智能决策、数据可视水平的基本目标,也给未来系统迭代奠定了基础。基于上述原因,且为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合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节奏。2023年,公司已成立数字化管理委员会,基于该募投项目原规划,进一步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发生改变,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后续募投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毕燕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费用主要是基于会计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若因业务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和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应聘资料,对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情况、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以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人力及资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价等进行客观评价,并结合以往年度立信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购买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7,025.2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9.91%,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2,616,881.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7,991,930.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3,309,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1,925,837股为基数测算,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40,385,167.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46%。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1,080,4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金额与2023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91,465,613.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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