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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连肇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工作调整,变更冯凤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冯凤梅,202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暂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冯凤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数据已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 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1)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63.69万元,比修正前减少985.08万元,下降23.19%。

  (2)造成业绩快报差异原因:

  1)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及时掌握客户与业务信息,与会计师充分地沟通。某在2023年已确认收入的订单,因客户自身项目投产计划变化,项目投产可能推迟或取消,导致该订单存在退货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不再确认收入。该订单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公司于2023年收回在2018-2021年度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原会计处理时,因疏忽将其计入预收款,未确认为收益,导致利润少记。更正后增加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但已核销应收账款的收回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同时不会同步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预审结果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数据已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本次修正不存在分歧,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是否已在业绩快报中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中进行了风险提示。

  三、 致歉声明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更加严谨,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数据已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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