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韩璐女士、独立董事王大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转让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由于本次拟转让资产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挂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目前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履行国资监管部门评估备案程序。
5.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盘活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量资产,有效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126,944.24万元,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公司在有关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对外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126,944.24万元。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挂牌转让部分资产事项尚需履行有关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程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开市场挂牌交易,交易对方目前尚不确定,最终以挂牌完成后产权交易所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本次拟转让的固定资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榴乡路,为公司自持物业,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拟转让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程序。该资产账面价值为113,116.40万元,评估值为126,944.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交易协议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合同或协议将根据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情况及结果另行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资金。
六、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部分固定资产旨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快速高质量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转让若以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及账面净值测算,公司预计实现利润0.22亿元。本次资产转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存在一定流拍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3.评估报告;
4.评估说明;
5.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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