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颖秀女士、苏秉华先生、林俊先生将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无需表决。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申雷,联系电话:0756-8598208,传真号码:0756-8598208-802,邮箱地址:security@raysharp.cn,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①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①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908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 备查文件
(一)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 附件
附件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42
2.投票简称: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内容须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情况一致。
附件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为代理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代理人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 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公司是安防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开发制造商,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产品软硬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前端摄像机和后端硬盘录像机。
前端摄像机产品包括AI智能系列、云台、球机系列、多目广角系列、全彩黑光系列、热成像系列、家居消费系列等,分辨率有200万、400万、500万、800万、1200万、3200万像素的产品可供选择。
后端硬盘录像机包括模数混合XVR系列、AI智能NVR系列等,涵盖4路、8路、16路、32路、64路、128路、256路,存储硬盘可支持1盘、2盘、4盘、8盘、16盘等;在安防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经常需要同时处理多个摄像头的视频流。4路、8路、16路等指的是系统能够同时接入的摄像头数量。例如,一个16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同时显示和记录16个摄像头的视频。
另外,公司还开发了WIFI/电池套装等消费类产品。
2.产品主要功能及应用范围: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是应用网线、光纤、同轴电缆或微波在其闭合的环路内传输视频信号,并从摄像到图像显示和记录构成独立完整的系统,同时相关视频场景的监控和录像查询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查看和回看录像记录。它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控对象,不但极大地延长了人眼的观察距离,而且扩大了人眼的机能。一个由若干个前端摄像机和后端硬盘录像机组成的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查看摄像机监控画面的情况和后期调取录像查看历史录像记录,做到事前预警、事中记录、事后查证,主要用于家庭、社区、企业、商铺、车辆等消费类场景,如居民小区中的电梯监控、大堂监控、出入口人员识别、停车场车辆抓拍识别等;以及政府机关、公共安全、金融、电力、教育、公用事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工程类项目的场景,如银行系统的ATM柜员机监控,现金柜台监控、运钞车停放区监控、大堂业务办理区监控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利润分配
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9,359,759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039,63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5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3.股权激励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000股解除限售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09,759股的归属及上市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从68,850,000股增加至69,359,75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05元/股调整为21.55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3.05元/股调整为21.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2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2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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