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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先生、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062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0621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4]230Z066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各管理人员职责胜任程度及阶段性工作结果进行评估考核与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66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664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吴李杰、吴炜、朱贵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谨慎、合理地对2024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系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 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276,025.09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17,865.62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01,786.56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57,683,493.85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68,512,572.91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9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0621号)》;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664号)》;

  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4]230Z0665号)》;

  8、《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0、《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切实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

  本议案关联监事黄文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系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 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03.4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5.12%。主要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要求提高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0870.1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15.87%,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024.1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501.50%,主要是增加流动贷款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68.43万元,较上期增加38.46%,主要是增加流动贷款利息支出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331.63万元,较上期增加69.97%。主要是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收益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3.32万元,较上期减少96.95%,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67.02万元,较上期增加27691.70%,主要是计提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43.42万元,较上期增加232.09%,主要是理赔款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20.28万元,较上期减少39.25%,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548.82万元,较上期增加35.46%,主要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诚科技”)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51%,增持金额合计为1,647.5521万元。

  增持实施前,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746%;舜诚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4,597,100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9,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9,90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095%。

  增持完成后,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746%;舜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51%。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4,597,100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9,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51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946%。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金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金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276,025.09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17,865.62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01,786.56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57,683,493.85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3,187,000.0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68,512,572.91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6,770,732.3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自2023年以来开始施行“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以“产业链延伸+技术创新”双驱动战略,致力以延链项目将产品就地转化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走向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展战略投资等,着力提高公司业绩水平回报股东。相关预计收益受宏观市场环境、行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权。中小股东也可以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渠道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四) 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锚定主要经营目标,牢牢把握“推动价值创造、优化资源配置、积极防范风险、实施项目驱动,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引擎动能”的工作总要求,坚持以市场、经营、产品为中心,多措并举,对标行业先进,深化降本降费,保持良好的业绩水平回报股东,落实长期、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

  三、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 在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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