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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 有研新材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江轩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独立董事吴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董孟阳先生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

  3、 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庞欣以腾讯会议形式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投向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2、3、4、5、7、8、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通过;议案1、2、3、4、5、7、8、10、11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不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3、4、5、7、8、9、10、11。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2、3、4、5、6、7、8、10、11为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280,098,368股,回避表决股份数280,098,368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光远、林光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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