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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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