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2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到期继续注册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到期继续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并在中国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3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公司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7日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全球供应链布局优势,深耕全球市场,装置产能同比增加,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1.61亿元,同比增长1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57亿元,同比增长2.5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廖增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辉强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2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 《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一季度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750,179万元,石化系列产品和LPG贸易实现销售收入1,851,368万元,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10,504万元。
注:以上销量为各系列产品产量对应的销售量,包含产品系列之间的内部使用量。销售收入包含贸易收入以及产品系列之间内部使用产生的收入。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 聚氨酯系列产品
2024年一季度聚氨酯系列产品价格走势主要受原料价格上涨影响,纯MDI产品一季度市场价格在 21,500元/吨左右,聚合MDI产品市场价格在17,000元/吨左右,TDI产品市场价格在16,600元/吨左右,软泡聚醚产品市场价格在9,100元/吨左右。
2. 石化系列产品
2024年一季度,山东丙烯均价6,844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7.07%;山东丁二烯均价10,192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2.26%;山东MTBE均价6,626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4.28%;山东正丁醇均价8,413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0.36%;华北丙烯酸均价5,94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5.72%;华北丙烯酸丁酯均价9,339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4.31%;山东NPG加氢法均价9,98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5.12%;华东苯乙烯均价8,99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6.10%;华东LLDPE膜级均价8,163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0.98%;华东乙烯法PVC均价5,870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27%。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 纯苯
2024年一季度,纯苯价格高位运行,同期价格处于近三年高位。2024年一季度均价8,241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7.09%。
2. 煤炭
2024年一季度,随着国内煤炭产量以及进口煤进口量增加,全国煤炭供需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之前的偏紧状态转向宽松,价格重心持续下降。2024年一季度,5000大卡动力煤平仓均价799.18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8.53%。
3. 丙烷、丁烷
2024年一季度丙烷、丁烷价格整体持稳,区间内窄幅震荡。2024年一季度丙烷CP 均价627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43%;丁烷CP均价637美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10.5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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