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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 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5:00—17:00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网址:http://irm.cninfo.com.cn)网络互动参与。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劲松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丰文姬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康厚峰先生,独立董事陈嘉瑶女士,保荐代表人李江娜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6日。

  二、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需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本次股权激励总计预留38万股。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同意向一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5万股。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授予的3万股已失效。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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