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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及2024年度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一致同意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王顺波、关联监事岑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和预计事项均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以上数据均不含税;

  2.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2023年3月,公司出于供应链安全考虑,拟委托母公司甬顺芯代为采购一台进口设备,并向其预付600万元设备采购款。后经确认该设备采购未受管控,公司取消该项委托,改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甬矽半导体进行采购,甬顺芯于当月全额退回该笔款项,公司现对上述交易予以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与甬顺芯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泓浒(苏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成都启英泰伦科技有限公司

  

  5、昇显微电子(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6、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余姚市海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承租房屋和机器设备。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4元,共计募集资金111,2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7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96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共计3,056.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07.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238,015.39元,其中:差异252,332.82元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募集资金股权应支付的印花税导致;差异14,317.43元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导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4,317.43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4,317.43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编制单位: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在2023年度处于建设期,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83.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损失以“-”号填列,本期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29.64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53.53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883.17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883.1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专注主业经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业务,自2017年底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承诺诚信、公平公开、专注合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持、以诚实守信为根本原则,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全部为中高端先进封装产品,现已形成包括Bumping(凸块加工)、WLCSP(晶圆级封装)、FC(倒装)、SiP(系统级封装)、QFN/DFN等高端封装能力,应用于射频前端芯片、AP类SoC芯片、触控芯片、WiFi芯片、蓝牙芯片、MCU等物联网芯片、电源管理芯片、计算类芯片、工业类和消费类产品等领域,并获得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广泛认可,同众多国内外知名设计公司缔结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23.91亿元,实现历史新高。2018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由2018年的0.39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3.91亿元。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中高端先进封装定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做强主业,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一站式中高端封测服务,通过多种方面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体包括:

  1、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奠定长期增长基础

  2023年,公司在客户拓展领域取得了较大成果,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客户达到11家,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战略,加强并深化与客户间的多方面合作,努力打造成为更多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第一供应商,与客户共同发展进步;同时,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切入中国台湾地区及海外市场,通过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搭建和深化更多下游优秀设计企业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优化公司客户结构,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和业务升级。

  2、持续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建设,拓宽产品线及应用领域,打造一站式封测服务能力

  2023年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 Bumping及CP项目实现通线,形成了为客户提供“Bumping+CP+FC+FT”的一站式交付能力,可以有效缩短客户从晶圆裸片到成品芯片的交付时间及提升品质控制能力。同时,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公司积极布局先进封装和汽车电子领域,积极布局包括 Bumping、CP、晶圆级封装、FC-BGA、汽车电子等新的产品线。2024年,公司将持续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建设,一方面扩大公司先进封装的产能规模,提升对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布局Fan-out、2.5D等晶圆级封装前沿技术以及应用于运算领域的FC-BGA、汽车电子等新的产品线,持续推动相关技术人才引进和技术攻关,提升自身产品布局和客户服务能力。通过持续拓宽产品线及应用领域,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一站式中高端先进封装测试服务基地,为长期增长奠定基础。

  3、持续提升研发投入,强化研发队伍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完整高效的研发团队,并重视研发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均具备丰富的封装测试行业技术开发经验,自成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计取得了119项发明专利授权、18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外观专利和6项软件著作权。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投入达到1.45亿元,同比增长19.2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7%。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探索开发新的核心技术成果,不断培育、引进、用好研发人才,坚定落实先进封测定位,密切跟踪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行业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技术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发Fan-out、2.5D/3D等晶圆级封装技术、高密度系统级封装技术、大尺寸 FC-BGA 封装技术等,提高产品良率、促使产品量产和及时交付,满足客户一站式封测服务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4、强化运营管理,贯彻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把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益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审慎控制投资节奏,推进建设项目。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国产设备和材料导入,开展常态化的成本改善专题活动,进一步优化成本结构;通过数字化工厂建设等多种方式,促进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现智能动态调度,不断推动精益生产变革,提高生产效率;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切实保障投资按计划实施,持续跟进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封装测试产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产能基础;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作用,择机开展资本运作,根据终端市场、客户的需求变化及自身发展情况,推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方向的外延发展机会。

  整体而言,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中高端先进封装定位,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先进封装产品布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做强主业,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一站式中高端封测服务,通过多种各方面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024年,公司将全力争取实现2023年所实施的股权激励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即营业收入不低于32.66亿元)。

  二、加强市值管理,高度重视股东回报

  自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2024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优先现金分红

  公司积极实施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已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在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共享发展成果。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4,280.4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99%。

  2024年1月,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接下来,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探索提高年度分红的频次,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

  2、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加强市值管理

  公司注重市值管理,自2024年2月已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已陆续开展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38,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4.7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行情,在必要的情况下,适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稳定股价,以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股价稳定,引导上市公司价值理性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三、保持规范运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已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岗位清晰、责任明确的组织管理结构,2024年,公司会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层的权利义务,防止利用“关键少数”优势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规范三会运作,深化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帮助培养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2024年1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及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等多项治理制度,并按照程序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未来,还将安排董监高参加专业机构和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的培训,推动公司董监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监管动态,培养自身自律和合规意识,保障投资者权益。

  2、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公司将始终坚持全员合规理念,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指导。今年,公司将着力完善高层人员引领合规、全体员工践行合规的价值体系,重点强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全流程溯源合规,同时强化对销售、采购等重点业务领域风险管控和子公司管控制与协同;推进数据合规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反商业贿赂、商业秘密保护、合规举报及调查;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快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要求,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方便独董开展每年15天的现场工作。

  3、优化董监高责任风险意识,强化管理层、核心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公司努力将激励体系与薪酬体系绑定管理层、员工与公司利益,紧密搭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约束桥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2024年,公司将按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严格考核,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考核和方案实施。

  四、推动投资者沟通,提高沟通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 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公司将持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制定并披露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针对性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充实股东交流形式,搭建双向沟通渠道

  公司贯彻及时、公开、透明地披露公告原则,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参与解答,今年将计划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利用数据可视化工具和软件,将财务数据转化为图表、图像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视性和易懂性;重视与中小投资者建立畅通双向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企业自媒体、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构建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最大程度保障交流的畅通性、及时性。

  2、增加股东交流频次,传递公司动态与价值

  公司积极参与卖方机构策略会、开展投资者交流会、安排现场调研等形式面对面传导公司投资价值,保持与资本市场的紧密联系,并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向投资者介绍公司业绩或者说明重大事项,尊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帮助投资者正确认识公司估值,便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持续引导股东长期投资,提升长线投资者的占比,优化股东结构,合理控制减持规模和节奏。

  五、发展企业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秉承承诺诚信、公平公开、专注合作的经营理念,推动企业文化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承担起企业责任与担当。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动企业管理文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已开展“300days幸福工程计划”调研,围绕十大专项工程持续推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打造幸福工厂。注重可持续发展,持续增加环保投入,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积极相应政府号召,参与精准扶贫项目,为乡村振兴贡献绵薄之力,为地区提供就业岗位,依法合规纳税,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并通过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为公司成为“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高端IC封装&测试企业”而努力。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营收目标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387,886.95元,截至 2023 年 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2,542,911.8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处于积累与扩张阶段,与行业龙头公司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预留资金持续推动相关技术人才引进和技术攻关,提升自身产品布局和客户服务能力。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顺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2023年度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度发生的及2024年度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关联董事王顺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王顺波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王顺波、徐林华、徐玉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顺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5月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7日17: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甬矽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红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电子邮箱: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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