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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以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发行的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4月24日进入换股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京源科技完成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17.00元/股,债券简称:“23京源EB”,债券代码:“1172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

  根据《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源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9,93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其中,京源科技通过“23京源EB”持有公司股份23,5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京源科技一致行动人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9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进入换股期后,京源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可能会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经测算,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换股后京源科技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期债券换股不会影响京源科技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京源科技本期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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