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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新质生产力效能,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利群股份以“零售连锁经营、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为主营业态,坚持“全产业链+自营”为商业运营模式,着重从“社会配送、食品生产加工、内外贸一体化”三个业务体系全方位发展,以“提质创新”为发展基点,加快推进经营质量和经营业绩高质量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紧紧围绕“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导向,持续完善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03亿元,利税3.42亿元,利润总额7523.4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77.60万元,成功扭亏为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守零售商业本质,深耕优化物流供应链业务,提升食品工业贡献力度,以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加快业态改革创新,打造零售业绩增长新亮点

  2023年,公司积极应对消费低迷的市场环境,不断创新消费场景,紧抓文旅经济发展契机,打造金鼎夜巷、诺德金鱼巷等创意街区,推进门店调改升级,优化零售连锁布局,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提升零售连锁板块盈利能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掌握市场走势、行业趋势,洞察消费者习性,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紧抓营销热点,加快创新消费场景,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加大力度调改升级,打造沉浸式、互动式的一站式购物场景。持续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机制,加大利群网商宣传力度,优化线上终端程序,做好直播引流推广,丰富线上促销模式,同时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消费者购物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区域零售连锁布局,择优选址,加大力度开设便利店、社区店等小店,研判市场行情,择机推动日照、莱州等地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开业。

  2、持续推动供应链整合向纵深发展,强化社会配送职能,提升市场占有率

  顺应数字化、科技化发展浪潮,公司持续推进物流基地升级改造:常温仓库采用“自动立库+有轨穿梭车+基于3D视觉识读拆垛机器人”,拆零区域选用CTU货到人拣选系统及快仓的Quick  Pick解决方案,同时建设了大规模的穿层输送线,解决了平面运输、楼库层间垂直运输的难题。通过配备激光雷达、二维码导航智能化多功能机器人,大幅缩短了系统对接、订单响应时间,运输效率、拣货效率、订单履约率、准确率成倍提升,大幅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发展。

  2023年,凭借持续夯实物流供应链基础,公司品牌运营能力持续提升,外销业务客户数量和物流供应链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商贸物流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23年,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9.30亿元,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收入的50.61%,占比稳步提升。其中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21.57亿元,同比增长3.96%,外销收入占物流供应链总收入的比重为36.37%,同比提升2.48个百分点,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为28%,同比提升1.61个百分点,外销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2024年,公司将继续深耕物流供应链业务,坚持推动物流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采购端、物流端、渠道终端的协同高效发展,加快公司供应链整合向纵深发展。继续扩大品牌区域代理权,深化品牌合作力度,积极开辟外销渠道客户,提升渠道终端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做好应急储运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配送职能。

  3、大力发展食品工业,提升营收占比,做消费者放心食品生产商

  2023年,公司食品工业板块高效快速发展,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合计出库量超9000吨,外销销量超5200吨,实现外销业务收入近3500万元,同比增长超35%。2023年7月,公司新添福盛加粉丝厂,生产线采用日本最新的技术、工艺、配方,粉丝厂已生产单品30多种,总加工量204吨,累计销售额439万元,其中近90%的粉丝出口日本等国外客户,是公司在食品工业领域取得的又一次突破。

  2024年,公司将依托物流供应链和终端渠道的协同优势,重点加快食品工业板块的发展,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生产车间智能化水平,严格把控生产标准、产品工艺、生产质量,充分利用车间产能,打造“绿色”自有品牌;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捕捉消费者需求变化,加大新品研发力度,持续丰富自有品牌经营品类;借力自有零售终端优势,加大品牌宣传推广;积极开拓外销新渠道,扩大B端客户规模;加快对接海外客户,深化合作力度,增加出口产品品类,继续扩大国际贸易规模,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4、加强基础运营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基础运营管理工作,紧密关注市场动向,加大市场调研力度,立足现实,分析形势,加强营运指标考核与数据分析工作,控风险、提毛利、调品类,积极梳理、优化品类、品种结构,抓陈列、抓细节、抓执行,进行有针对性的营运稽查,同时加强库存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在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日常运营中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对公司经营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把控,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降本增效,助力公司通过精益化管理获得高质量发展。

  二、高度维护企业信誉,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公司依托强大的物流供应链资源优势和零售终端渠道优势,积极承担所属区域政府应急储运工作,担好城市“菜篮子”、“粮袋子”担子,全力保障所属区域民生商品的货源储备和社会配送。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延续对偏远地区的农产品采购力度,加大力度寻找优质农产品采购基地,继续支援农业产业发展,以商业反哺农业。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商品销售控制制度》等一系列流程和制度,实现从采购到销售整个业务流程对商品质量的有效管控,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产品。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员工素质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关注员工权益。2023年,公司共计发放工资、奖金6.89亿元,缴纳社会保险1.38亿元,同比增加106.82%。公司按时足额为企业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各项补贴,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定期组织文艺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加强各级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养,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平台,提升员工获得感,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纳税,严格按照纳税申报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现利税3.42亿元,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以法治为基础、以规范为核心,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

  1、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保持对监管要求的时刻关注,结合公司原有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内控制度的更新修订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完善全面管理、全员参与、有效衔接的内控制度体系,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有效性。

  2、规范三会运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权责清晰、运行有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要求,建立“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管”的风险控制流程,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升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3、落实好独董工作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2024年,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推进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走深落实,完善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改革后相关配套机制,给予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以充分支持与配合,保障公司决策科学、运作高效,提升内外部监督管理制约水平。

  4、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

  2024年,公司将紧抓“关键少数”合规培训,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合规履职及风险防范的相关专题培训工作,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公司管理层特别是核心团队的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保障公司合规高效运行。

  四、稳定投资者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始终致力于在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股东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提升投资者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在充分考虑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建立了科学、稳定及透明的分红机制,有效平衡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之间的关系;并灵活运用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市值提升。

  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实施连续的分红机制,已累计发放现金分红7.73亿元、完成股份回购1.6亿元。未来,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合理优化现金分红方案,提升股东回报,让股东切实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2024年,公司将切实承担“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主体责任,持续践行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加快业态创新升级,不断提升经营业绩,规范公司治理,以切实行动回报广大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本公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4月18日,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2日(9:00-12:00;14: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人:吴磊、崔娜

  5.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6.邮政编码:266100

  6.传真号码:0532-58668998

  7. E-mail:lqzhengquan@iliqun.com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7,758,102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群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为8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共计解锁7,758,10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3、2021年1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26,480,342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8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91名激励对象(除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56,137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8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8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58,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总股本为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即849,625,652股。

  (2)本解除限售期内,有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7人。

  (3)表内获授的权益数量为股权激励对象初始获授权益数量。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为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徐恭藻、赵钦霞、徐瑞泽、丁琳、王健、狄同伟、王本朋、苏维民、丁振芝、盛小红、朱春泰、徐立勇、黄春晓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吴磊、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366            公司简称: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1,022,245.8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9,625,6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88,769.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45,533,476.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利群股份始终坚持“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为战略导向,以“零售连锁经营、物流供应链及食品工业”为主营业态,坚持“全产业链+自营”为商业运营模式,着重从“社会配送、食品生产加工、内外贸一体化”三个业务体系方面全方位发展。

  

  1、 物流供应链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自营为主的经营模式,不断加强采购端、物流端和渠道终端的体系建设,打造强大的智慧物流供应链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旗下拥有超60万平米的智慧物流中心,30余家细分品类品牌运营公司以及成熟的买手团队,向上能够延伸至生产端及商品源头,满足消费者日常所需,向下能够为终端配送提供强大支撑,将公司各业务板块有效衔接、全面贯通。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在满足公司旗下零售门店需求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配送职能,向第三方商业企业、政府、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便利店等社会渠道配送商品,依托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公司供应链社会化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区域应急保障能力。

  

  2、 食品工业

  在食品工业领域,公司建设了总面积超11万平米的食品加工车间,并下设两大专职食品科技公司负责经营,通过打造多品类的自有品牌产品矩阵,向食品工业企业大步迈进。

  

  

  3、零售连锁经营

  利群股份始终坚守商业本质,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积极推进业态创新,目前公司零售连锁经营业态涵盖综合商场、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多种线下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线上线下全渠道协同发展,全方位满足消费者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说明: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19,621万元,主要是面临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在完善零售连锁布局的同时,不断扩大物流供应链业务和食品工业业务规模,同时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加强基础管控,提升毛利率水平。

  (1)公司充分利用自有仓储设施的优势,加大了对价格预期上调的商品备货;(2)加强各商场促销商品的选取,有针对性的开展促销活动,避免无效的活动投放;(3)加强公司自有加工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一系列措施,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提升了近3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加强了租赁商铺的招商力度,租金收入较同期增加3680余万元。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2.79%,主要是因为春节备货时间因素,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导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需求收缩、社会投资规模下降、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的局面,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围绕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实现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2023年也是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复苏充满挑战的新情况,公司在持续关注民生,一如既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紧紧围绕“零售是基础,供应链整合是方向”的战略导向,持续推进公司“零售连锁、物流供应链、食品工业”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在逆势中寻求可持续发展。其中,零售连锁板块积极应对消费低迷的市场环境,加快业态创新,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加强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物流供应链板块继续开疆拓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食品工业板块持续丰富生产加工品类,强化市场开拓力度,并积极拓展出口业务,实现了公司食品工业面向全国、走向国际市场的重大跨越。

  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165.98亿元,净资产42.32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3亿元,利润总额7,523.40万元,利税3.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7.60万元,成功扭转了亏损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零售业务稳中求进,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2023年,面对“低迷的消费环境、居民消费信心不足、社会总需求有待进一步释放”的不利发展局面,公司零售业务积极应对,始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抓住文旅经济发展契机,打造金鼎夜巷等创意街区,构建互动式社交、沉浸式娱乐平台;继续推进门店调改升级,丰富营销宣传策略和渠道,实现经营稳健发展。部分门店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依然取得了出色的经营业绩,例如西海岸金鼎广场销售收入同比上升21.5%;华东商贸扬州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16.8%;台东万达超市销售收入同比上升14.2%;华东商贸滨海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11.7%,零售板块整体盈利能力持续改善。

  2023年,公司进一步优化零售布局,积极提升优势区域市场份额,关闭经营不善的亏损门店,着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全年新开门店15家,其中购物中心1家、便利店8家、集合店6家;关闭门店18家,其中综合商场3家、便利店11家、集合店4家。蓬莱海情购物广场在9月顺利开业运营,取得了良好的开局,公司在烟台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华东商贸继续推进调改优化,进一步优化品类布局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质量。同时,公司继续围绕胶州和淮安300公里的物流配送半径,不断寻找新的优质项目选址,加快铺设小型门店,充分发挥公司物流供应链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2、物流供应链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社会配送职能进一步突显。

  2023年,公司继续夯实物流供应链基础,投资近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米的智慧物流家电库项目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覆盖区域社会配送供应能力。2023年,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荣获“通用仓储、冷链仓储全国百强”、“青岛市第三届物流企业综合实力20强”、“青岛市第二届冷链物流企业10强”等奖项,充分展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司在物流领域深度创新布局的认可,公司在商贸物流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23年,公司继续加强供应链整合,物流供应链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各品牌运营子公司积极寻找优质供应商,拓展品牌代理区域和代理权,品牌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注重提升物流供应链社会化覆盖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辟外销新渠道,继续大力拓展政务采购业务,持续为部队、部分大企业、银行、学校、医院等重点大型客户提供商品配送服务。

  2023年,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9.30亿元,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收入的50.61%,占比稳步提升。其中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21.57亿元,同比增长3.96%,,外销收入占物流供应链总收入的比重为36.37%,同比提升2.48个百分点,占公司总营收的比重为28%,同比提升1.61个百分点,外销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3、食品工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出口业务快速成长。

  2023年,公司依托智慧物流供应链和渠道终端的协同优势,继续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发力食品工业赛道。青岛福昌食品科技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五体系的复审认证并取得了认证证书,淮安福昌食品科技公司食品厂CS过审,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023年,食品工业板块持续完善多品牌发展战略,丰富自有产品矩阵,研发30余种新品,新增月饼品类,首次投产12个系列、70多个品种,上市之后获得广泛好评,并开拓了企事业客户。目前,公司拥有包括福兴、麦谷仟仟、郦可麦、禛禛有、祥悠等自有品牌,覆盖豆制品、烘焙面点、卤味熟食、预制菜等多个品类,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全力保障居民餐桌安全。2023年,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合计出库量近9000吨,其中外销销量超5200吨,实现外销业务收入近3500万元,同比增长超35%,食品工业实现高效快速发展。

  2023年,公司新添福盛加粉丝厂,生产线采用日本最新的技术、工艺、配方,自7月投产至12月底,粉丝厂已生产单品30多种,总加工量204吨,累计销售额439万元,其中近90%的粉丝出口日本等国外客户,是公司在食品工业领域取得的又一次突破,也标志着公司内外贸一体化战略迈上了新的台阶。

  4、电商业务创新发展,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3年,公司继续加强线上业务拓展力度,加大对利群网商的宣传力度,满足消费者线上购物需求。依托公司智慧物流端的强大核心优势,公司线上业务履约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线上购物体验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3年,电商平台实现销售收入5.1亿元,更多商户入驻利群电商平台,同比上升超5.30%,线上业务竞争力持续提升。

  2023年,电商平台顺应即时零售新趋势,新上线台东、金鼎极速店和商家一件代发业务,丰富品类品种,满足消费者即时购物需求;采购平台积极拓展外销业务,重点开发便利店、农贸市场和餐饮渠道,扩大采购平台市场占有率;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标,为重点客户开发线上商城,提高客户覆盖度;开展多样化促销活动,推出“新品推荐”、“甄选好物”等多元化专题活动,提升顾客的新鲜感,增强用户黏性;直播运营微信小程序、抖音、视频号全域协同,扩大利群网商影响力,举办“总裁专场”等独具特色的直播130多场,销售近亿元;积极挖掘潜在社区流量,以门店、商场周边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开展特色社区团购,实现销售额约660万元。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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