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的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3,262.73万元(包含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320.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0,668.78万元(含利息)。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030,2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0,302.3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30,302.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6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33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273.1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22年6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4月16日与东方证券签订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46,409,891.33元存款余额属于协定存款余额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由于“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生产粘胶纤维所产出的半纤维素碱液未来将无法达到“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成时的产能要求,如按照原计划实施该项目,将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将募集资金35,041.25万元变更用于“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2)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7,057.96万元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其产生的利息)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3) 由于土地征迁工作和前期支出由工程承包方垫付,导致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相对较低。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同时调整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建设投资2,000.00万元、减少设备投资2,000.00万元。

  (4)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战略规划梳理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拟终止募投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中项目投入部分结余12,663.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未投入的300.00万元,公司拟将结余的募集资金12,963.95万元及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22.92万元合计14,386.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优化公司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产品持有90天后可进行转让,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37,570.00万元中的35,041.25万元变更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7,057.96万元投入“年产 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194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康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处于继续投入并逐步达产过程

  [注2]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43,910.92万元、营业毛利润10,720.18万元

  [注3]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3,457.43万元、营业毛利润-968.63万元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3,457.43万元、营业毛利润-968.63万元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 投资品种: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期限:自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可以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结构化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资金37,570.00万元中的35,041.25万元变更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7,057.96万元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03,26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030,2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0,302.3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30,302.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6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33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5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公司《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志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志平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70-6035901

  2、邮箱:zqb@huakangpharma.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4、邮政编码:324302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吴志平先生个人简历

  吴志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9年12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董事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志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吴志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00(16.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江雪松、黄钱威、汤胜春、余辉、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 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办公楼3楼证券部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联系人:柳强              电子邮件:zqb@huakangpharma.com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传真:0570-6031552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芳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非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江雪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雪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鉴于江雪松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雪松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江雪松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陈雯雯女士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雯雯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雯雯女士,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曾担任浙江华康贸易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专员、公司文化小组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办秘书、团委书记。

  陈雯雯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