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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 1324 万吨,商品煤销量 1181 万吨,商品煤综合售价为 689.42 元/ 吨。其中混煤产量为645 万吨,混煤销量为 655万吨;喷吹煤产量为485 万吨,喷吹煤销量为 459 万吨。实现商品煤销售收入 814,209 万元,销售成本 446,173 万元,销售毛利 368,036 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公司代码:601699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9元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业为能源煤炭采掘业,主要产品为动力煤、冶金喷吹煤等煤炭产品,所处能源煤炭行业高度依赖于国内经济发展和能源供需影响。综合来看,2023年国内煤炭供需仍保持偏紧结构,煤炭价格继续保持偏高位运行,煤炭企业普遍盈利状况较为良好。

  202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57.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煤炭消费量增长5.6%,原油消费量增长9.1%,天然气消费量增长7.2%,电力消费量增长6.7%。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5.3%,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6.4%,上升0.4个百分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电石综合能耗下降0.8%,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上升0.9%,吨钢综合能耗上升1.6%,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0.1%,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2%。

  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5%。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12亿吨,成交额144.4亿元。

  2023年我国原煤产量47.1亿吨,同比增长3.4%,创历史新高,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截至2023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300处左右。其中,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占全国的85%以上,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81处。“十四五”以来,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由400多个增加到1600个左右。

  煤炭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初步统计,2023年大型煤炭企业原煤入洗率69%;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率、土地复垦率分别为74.6%、73.6%、57.9%;原煤生产综合能耗9千克标煤/吨,同比下降7.2%。煤炭加快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现代煤化工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迈进。

  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收达到3.5万亿元,同比下降13.1%;利润总额达7628.9亿元,同比下跌25.3%。

  2024年全国煤炭供应体系质量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增强,煤炭市场供需将保持基本稳定。尽管如此,也可能因为出现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新能源出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出现区域性、时段性或者品种性的煤炭供需错配的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3.9%,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煤炭、焦炭产品,2023年公司原煤产量6046万吨,商品煤销量 5498 万吨,煤炭销售营业收入400亿元,主业煤炭收入占总营收比例93.47%;焦炭销售营业收入27.96亿元,主业焦炭收入占总营收比例6.48%。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煤综合售价727.66元/吨,原煤产量6046万吨,商品煤销量5498万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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