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充分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变更等具体事宜。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章程全部条款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修改条款。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