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须重新进行选举。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和杨瑞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推荐方式和职工民主选举方式,共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七名监事人选,其中:经股东分别推荐,提名丁东先生、朱冰女士、孙素宾先生和李冰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人选。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方式,提名张国印先生、常来保先生和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王志清,男,1965年8月出生,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曾任潞安矿务局漳村煤矿副矿长,公司漳村煤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公司总经理,潞安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韩玉明,男,1968年5月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公司漳村煤矿综采队副队长、综采安装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安监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潞安矿业集团高河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毛永红,男,197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潞安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运销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徐海东,男,196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晋城矿务局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成本科科长、副处长,晋煤集团财务中心副主任、预算部部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企业年金理事会办公室主任、晋城煤业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晋煤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中心主任。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史红邈,男,197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余吾煤业综采二队队长、机电科科长、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党委书记,公司漳村煤矿矿长,公司王庄煤矿矿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刘进平,男,197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常村煤矿通风队技术员、副队长、队长、通风科科长、通风副矿长,余吾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渊,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1999年获得中国司法部律师资格。2001年至2007年任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7年至2013年任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至今任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志敏,女,1969年1月出生,大专,注册会计师。2012年9月至2021年10月山西中勤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部门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部门经理;2022年10月至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部门经理。
杨瑞平,女,1964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现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丁东,男,197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日照港股份二公司计划财务室主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冰,女,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担任郑州铁路局经营稽查大队会计师、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会计师、财务处高级会计师、财务处机关财务科副科长;现任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科长、正高级会计师。
孙素宾,男,197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漳村煤矿计划科科长,山西本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潞安集团公司晋中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冰江,男,197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秘书、副处级秘书。现任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张国印,男,197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审计师。曾任潞安集团审计处综合审计科副科长、科长,潞安新疆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潞安集团审计中心副主任、主任、副总审计师、审计监督中心主任。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共享中心主任。
常来保,男,1969年12月生,本科学历,律师、经济师。曾任上海潞安投资公司研发部副部长;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处综合科副科长、副处长、处长。现任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芦志刚,男,1977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常村煤矿通风科长、安监处副处长,潞安集团郭庄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村煤矿副矿长,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通风办公室主任,公司漳村煤矿矿长、常村煤矿矿长。现任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国泰新华五彩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金额:39.88亿元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宁煤业”)是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股本结构为我公司持股57.8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38%;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1%。
截止2023年12月底,潞宁煤业公司带息负债总额39.88亿元,其中:内部借款29.38亿元,平均借款年利率4.65%;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10.5亿元,借款年利率3.5%,全年利息支出1.95亿元。
为降低财务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潞宁煤业公司拟向公司申请内部借款39.88亿元,其中存量内部借款29.38亿元,新增内部借款10.5亿元,年利率为3%,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西省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家半沟村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修理(特种设备、农业机械除外);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4,6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7.80%,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潞宁煤业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继续支持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旨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财务成本,同时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本次交易风险可控,交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财务成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潞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风险低、期限短,市场风险基本可控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盘活公司闲余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安全和灵活使用前提下,公司拟借助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潞安潞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欣公司”)平台,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投资品种
用于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82天。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委托潞欣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并按照业务收益总额的15%支付服务费用。
潞欣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22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软件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受托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指定投资品种为国债逆回购产品,风险低且期限短,市场风险基本可控。潞欣公司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若业务开展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2、截止2023年12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期末货币资金267.51亿元,期末总资产867.62亿元,期末净资产494.19亿元。本次理财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1.87%,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比例0.58%,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01%,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动性、营运资金充裕性和日常经营等造成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7 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治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滨湖大道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
至2024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18、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8、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 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 5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二) 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参见附
件 1)。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传真:0355-5958699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张国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5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三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三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三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审核同意该报告内容。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2号《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3号《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4号《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审核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九)《关于审议续聘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2号《关于续聘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企业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三)《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1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关于审议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3号《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八)《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0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4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6万元/年(含税)调整至每人8万元/年(含税),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后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亿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蒲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125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普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10.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尹巍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春辉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审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查阅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材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我们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聘期均为一年。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该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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