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651,427.85元,提取盈余公积8,244,583.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2,153,648.8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实现净利润82,445,838.01元,提取盈余公积8,244,583.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1,048,815.22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048,815.22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
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阶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谦海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玥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平平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下降30%,稀释每股收益下降33.33%,主要系2023年度IPO发行增加股本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丽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丽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矿集团”)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8.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85.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704.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下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的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且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产品不得质押,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客观反映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095,522.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848,244.1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26,095,522.83元,相应减少2023年12月末所有者权益。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9,848,244.15元,相应减少2024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8.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85.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2023年4月与前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矿”)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湾里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4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138.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45,700.00万元,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99.3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9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9,983,543.61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08,935,407.50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51,935,407.50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457,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指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裁龚友良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文劲松先生、独立董事周林先生、董事会秘书缪韵女士及保荐代表人郑尚荣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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