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
公司致力于推行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西藏自治区一家集研、产、销、送、服全产业链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企业。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主业,是公司爆破服务的上游环节,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索、电子雷管芯片模组等。总体上,民爆品种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民爆业务毛利率较高,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利润。民爆业务与矿服业务有较高的协同性,在众多领域中,矿山开采是民爆器材最为重要的应用领域,其余在基建、铁路、道路、水利、建筑等领域也广泛使用。
(二)爆破服务
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我国矿山开采的前进方向,也是公司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已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营业性一级资质等工程施工资质,且拥有齐全的矿山服务产业链。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业务分为露天矿山开采服务及地下矿山开采服务两大类。露天开采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大中型矿山业主提供工程服务,包括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开采服务的矿种涉及煤矿、多金属矿、铁矿、石灰石矿等;地下矿山服务主要是为大中型地下矿山业主提供矿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采矿工程服务,矿种涉及有色金属、煤矿、铁矿等。
(三)运输服务
运输服务主要从事民爆物品的运输配送业务,业务经营范围含普通货物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及运输代理、货物仓储管理、车辆维修及保养业务。其次在原有的危险品运输资质(1类1项)上增加了危险品医疗废弃物 (6类1项) 资质和新增危废运输资质,营业范围从单一的危险品运输拓展至全区范围内(包含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那曲、昌都)的危废运输。从事运输业务的车型主要有皮卡雷管运输车、130 雷管运输车、双桥炸药运输车、单桥炸药运输车,能满足区内市场客户不同层次需求。危废运输业务为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来源,同时解决火工品运输淡季公司运输车辆闲置的问题。
(四)电子雷管芯片模组
高争民爆子公司高争一伊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60余项。主要研发方向为电子雷管芯片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一体化服务;生产测试仪器及数据库、后台服务器、生产管理系统、起爆器、爆破管理系统等软硬件的设计研发;智能物联网研发方案设计、生产、一体化服务以及销售。公司始终遵循以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为战略导向,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不断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迭代,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族谱化、系列化产品谱系,给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目前,公司已提前布局人工智能硬件领域、智慧矿山、智慧采矿、专用领域专用芯片等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 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0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4月17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监事:王川、王晓、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董事会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届独立董事曹敏忠、李子扬、胡洋瑄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安排作了详细报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88%,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13,642.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6%。2024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94亿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69亿元。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度进行审计,报告号为:XYZH/2024CDAA5B0035,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87,624,706.07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62,470.6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01,518,267.13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980,502.59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以截至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4亿元,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3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由于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收尾、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预定使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利多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年金缴费基数的议案》
为了保障和提高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公司职工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单位部分由原来的4%调整至6%。
(十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藏自治区政府“三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等文件及自治区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办法》。
(十六)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2024-2030)>的议案》
为进一步梳理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深入分析未来民爆行业政策导向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公司依据《“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国内民爆行业宏观经济环境、西藏民爆行业发展环境及高争民爆战略发展定位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编制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2024-203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深化国企改革建设,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企业投资风险,有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按照国资监管政策及证券市场监管要求,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1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15;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至2024年5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0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4月17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监事尹晓瑜女士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88%,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13,642.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6%。2024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94亿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69亿元。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度进行审计,报告号为:XYZH/2024CDAA5B0035,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87,624,706.07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62,470.61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01,518,267.13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980,502.59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以截至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利多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由于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收尾、竣工验收、规划验收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预定使用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1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357,365,20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7,837,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455,728.03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现已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5号)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3)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4)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5)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6)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现已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5号)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711020729100079616,用于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11月17日销户处理。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88121945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6月8日销户处理。
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400001000008800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8月5日销户处理。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8000429100011139,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8日销户处理。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4050101363600001163,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3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