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冷配件、制冷空调设备、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制冷配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四通阀、截止阀、电磁阀、小型压力容器、换热器、集成管路组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领域;制冷空调设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空调末端等商用空调设备,以及核电、轨道交通、通讯、冷链等领域的特种制冷空调设备,主要应用于商业楼宇、工业生产、精密制造、集中供暖、医院医疗、制药、核电、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冷链等行业领域;同时,公司持续大力拓展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热力膨胀阀、电子水泵等,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公司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
公司业务主要采取以单定产的方式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2019年11月21日浙江节能与水发能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审计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前天津节能的除水发能源认可的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或给付义务(以下简称“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以及由于基准日之前浙江节能的过错而导致在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债务或责任的,由浙江节能承担,如上述债务由天津节能先行承担或天津节能因此遭受处罚的,天津节能有权向浙江节能追偿,如水发能源有应支付给浙江节能款项的,浙江节能同意水发能源直接扣除补偿给天津节能,不足部分天津节能有权继续向公司追偿。前述浙江节能应承担的责任可以从水发能源应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或者浙江节能在天津节能中的分红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浙江节能赔偿。
鉴于公司转让天津节能65%股权时部分工程项目仍处于持续施工建设阶段,浙江节能尚未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与账面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浙江节能、天津节能及其子公司与相关工程施工方之间产生项目工程造价等纠纷,在过程中公司积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同时对部分纠纷案也申请司法鉴定,公司结合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及谈判结果等,经协商确认,在交易基准日前未进行结算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或有负债由浙江节能承担并签署了《三方支付协议》等协议,协议的签订为依据前期合同约定条款的执行,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95,281,811.43元(未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三方支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R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平湖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072,419.64元。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平湖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特别提示:
(一)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议案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1、12.01、12.02、12.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8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周虎、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①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②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4)050046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2023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33家,公司根据本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总裁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携手奋进,始终坚持“全员经营、专业专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经营方针,提质增效之路行稳致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82亿元,同比增长11.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亿元,同比下降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长78.08%。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二、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核心主业,坚持技术与产品研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随着外贸市场及商用领域市场不断拓展,各类产品市场份额持续稳定;积极向内挖潜降本,从供产销各方面持续改善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收入、毛利率关键指标有所提高,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单位:元)
三、资产和负债情况(单位:元)
本期资产负债类项目较年初变动较为明显的主要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长期借款。货币资金项目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借款及票据支付增加等。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长。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同比增加借款有息债务发生额。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主要系票据质押对开金额增长。
四、主要费用情况(单位:元)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长及市场开拓力度加大等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利率优化等所致。
五、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单位: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36%主要系本报告期对供应链金融凭据贴现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95.25%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不动产及供热设施设备以前年度的资产转让款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10.04%主要系本报告期同比增加借款等有息债务发生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107.37%主要系本报告期同比增加借款及票据支付增加等。
六、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提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上年提高,受票据质押对开影响致使资产负债率略有增长。
营运能力稳健。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比上年下降主要受收入增长导致应收款项余额增加,生产周期及计划管理等加强致使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有所提升。
盈利能力提升。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上年末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发行在外普通股及增加净资产所致;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毛利率提升而导致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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