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头科技
股票代码 :688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5705, 57th Floor,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2)注册地:5705, 57th Floor,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KOH TUCK LYE
(4)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1港币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商业登记证号码65248285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互联网及科技领域投资业务
(8)经营期限:长期
(9)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Shunwei China Internet Fund III, L.P.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因上市公司转增、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5,709,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6,453,205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1%(按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31,477,47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4年4月18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53,20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30,671股股份,上述减持已通过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进行了公告。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5,709,666股减少至5,078,995股。
2、根据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20日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37,476,646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3,691,616股增加至131,168,262股。上述转增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5,078,995股增加至7,110,593股。
3、根据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市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8月2日上市流通107,644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31,168,262股增加至131,275,906股;上市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9月12日上市流通1,029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31,275,906股增加至131,276,935股;上市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于2023年9月19日上市流通200,535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31,276,935股增加至131,477,470股。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4月18日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657,388股股份,上述减持具体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询价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7,110,593股减少至6,453,205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1%(按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131,477,470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签字:
职务:董事/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姓名:KOH TUCK LYE
职务:董事/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减持比例达到1%
且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丁迪(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3.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14,776股。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转增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6.09%减少至4.9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转让方丁迪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减少至4.7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上述股东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均已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中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丁迪持有石头科技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石头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
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30,67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657,38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2023年5月23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7月20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3,691,616股变更至131,168,262股,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持股数量变更为7,110,593股。
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107,644股、第二批次1,029 股的上市流通。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200,535股的上市流通。上述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275,906股变更至131,477,470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09%减少至4.9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转增、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注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为指《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中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截至2023年6月28日持股情况。
注2: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已考虑2023年7月20日转增事项的影响。
(二) 丁迪
丁迪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198,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30%;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9,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0.07%;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2年7月8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6,806,310股变更至93,528,834股,丁迪持股数量变动1,485,034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83,853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023年5月23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7月20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3,691,616股变更至131,168,262股,丁迪持股数量变动2,045,507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2023年7月20日到2023年8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0,171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20日、2022年9月9日、2023年1月6日,公司分别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123,758股、第二批次15,885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158,569股、第二批次4,213股的上市流通。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107,644股、第二批次1,029股的上市流通。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200,535股的上市流通。上述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666,667股变更至131,477,470股。2024年4月18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657,388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0.50%。
综上,丁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93%减少至4.7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公司转增、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丁迪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注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为指《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丁迪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持股情况。
注2:丁迪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已考虑2022年7月8日、2023年7月20日转增的影响。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石头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7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78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4月15日7:00至9: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23.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1.4776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头科技
股票代码 :688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迪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被动稀释、转增、询价转让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丁迪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101011983****1065
(5)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6)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公司转增、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被动稀释、转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石头科技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6,666,667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受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和转增影响,公司总股本为131,477,47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8日,因股份被动稀释、转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后持有公司股票6,291,71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转增情况: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2年7月8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66,806,310股变更至93,528,834股,丁迪持股数量变更为5,197,619股。2023年5月23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7月20日本次转增事项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3,691,616股变更至131,168,262股,丁迪持股数量变更为7,159,273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被动稀释情况: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20日、2022年9月9日、2023年1月6日,公司分别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123,758股、第二批次15,885股、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158,569股、第二批次4,213股的上市流通。2023年8月2日、2023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107,644股、第二批次1,029 股的上市流通。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200,535股的上市流通。上述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666,667股变更至131,477,470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丁迪)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丁迪)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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