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7.1选举张伟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选举许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选举聂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4选举沈华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8.1选举田新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选举何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3选举封薛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剑环境”)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4226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剑环境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于2023年7月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注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明、许云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田新民先生、何芹女士、封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聂磊先生、沈华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庆磊先生、周热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香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马振亮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将于2024年4月21日满六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
1、张伟明先生:男,生于1980年,上海交通大学EMBA。2018年11月,入选“千帆行动”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新锐型”青年企业家序列。2001年5月至2005年2月,浙江绍兴新光暖通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9月至今,盛剑通风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3月至今,江苏盛剑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北京盛剑微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盛剑半导体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长、总经理。
2、许云先生: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盛剑机电工程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主管;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盛剑机电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盛剑有限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高纯再生事业部总经理。
3、聂磊先生:男,生于1989年,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助理;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8月至今,盛剑芯科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盛剑环境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会秘书。
4、沈华峰先生:男,生于1988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斯伦贝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1月至今,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
(二)独立董事
1、田新民先生:男,生于1966年,博士、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会长。
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领导力、创造力和高教管理研究。近年来共出版专著2本、教材3本,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多篇科研论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项目,并多次负责政府、企业及公共行政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和副主任、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其他兼职有:上海市行为科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全球劳动力管理学会特聘顾问、上海市教委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职业咨询师资格认证专家、上海市企业联合会民主管理专业委员会顾问等。
2019年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曾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14)、三次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4、2009、2019)、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2007)、二次获“上海市优秀社会科学学会工作者”称号(2007、2018),并于2009年10月前往北京参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天安门国庆60周年阅兵观礼。
2、何芹女士: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77年。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3年2月至2004年1月,浙江省温州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7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系讲师、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审计系副教授、教授;2022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
曾获校级优秀教学奖、教学成果奖、课程思政教学展示活动奖、立信奖教金等多个教学奖项,获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上海市审计学会优秀审计论文等多个科研奖项。
3、封薛明先生:男,生于1963年,理学硕士,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研究生院物理专业。曾任半导体测试设备供应商爱德万测试(Advantest)集团销售副总裁,爱德万测试(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君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负责半导体方向投资。
二、监事会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1、刘庆磊先生:男,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2012年6月,盛剑通风品质管理经理;2012年7月至今,公司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盛剑环境监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历任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现任新能源VOC事业部销售部总监。2021年5月至今,盛剑环境监事。
2、周热情先生:男,生于1965年,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上海汽巴高桥(合资)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上海浦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9年2月,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投资二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现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盛剑环境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
1、韩香云女士:女,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胜利油田胜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等公司,历任预算员、造价工程师、商务经理等职;2021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合同商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明先生、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聂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郁洪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韩香云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韩香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胜利油田胜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等公司,历任预算员、造价工程师、商务经理等职;2021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合同商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仅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现金管理将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9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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