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煤、焦煤等。公司及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1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意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等,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动力煤、焦煤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五) 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00020148H
法定代表人:朱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2号楼901-910室
主要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持股96.57%。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2,319.10万元,负债总额为507,852.06万元,净资产104,467.0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3,048.12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5,321.01万元,资产负债率82.94%(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6,484.33万元,负债总额为475,576.39万元,净资产110,907.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2,474.94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6,440.89万元,资产负债率81.0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期货公司均受同一法人物产中大直接控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和6.3.9条相关规定,期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股东物产中大、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期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商品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交割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客户不能按时完成货物交收,产生无法按时交割风险。
3、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
4、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2、公司会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会计政策、核算原则及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与关联方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或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七、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以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商品衍生工具管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和交割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 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 交易方式
(1) 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 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 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和对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 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聚焦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和收益,不盲目追求增值和正收益,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代替制度化的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已进行常态化的多情形压力测试的方式,即在市场价格波动的5-7种情形下,监控被套保对象和外汇衍生品的合并估值变化(并非单纯只看衍生品浮动盈亏)。当市场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存量业务的浮动盈亏情况等信息和对应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
(二) 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公司审计风控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 流动性和交割风险
供应商或客户违约风险,客户无法按时发货,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或客户无法按时支付应付款,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进口业务稳定性较好,公司资金部门结合收付汇现金流情况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如被套保对象发生变化,将采用提前、掉期、展期、外汇期货等工具来灵活调整外汇衍生品整体头寸,实现外汇衍生品与所对冲的基础资产或负债总体匹配。
(四) 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风险应对措施: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联系人:王竹青、朱磊倩
邮箱:wchnsa@zmee.com.cn
邮政编码:310003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5,921,769.0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90,568,109.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8%。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煤炭流通行业
1.1 行业基本情况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经营业务74年,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2023年,能源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上游方面,受益于一系列保供稳价政策效应的逐步落地,煤炭行业供应较为充足,2023年煤炭先进产能平稳有序释放,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下游方面,市场需求恢复缓慢,煤市持续受到震荡,煤价呈现下滑趋势。随着国家系列提振经济措施的实施,企业用能需求逐步提升,煤炭价格逐步企稳。
1.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2、 热电联产行业
2.1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10 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上述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从单一能源利用向“低碳燃料-太阳能-储能”多能耦合热电联产技术方向转型发展,从传统热电向热、电、气、冷等多种能源产品综合服务方向转型发展,从能源消耗向固废处置资源综合利用方向转型发展可通过热电协同、多能互补的业务模式构建多元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充分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周边工业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能源。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鼓励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积极推动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发展。随着城市和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热力需求不断增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稳步发展,总装机容量不断增长。
2.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构建绿色环保高效的能源体系是能源行业的主旋律,热电联产业务深度契合国家能源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属性,对区域环境的改善具有显著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内经济稳定增长,我国工业和居民采暖的热力需求不断上升,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发展。此外,随着生物质发电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家陆续出台新政,按照“以收定补、总量控制、央地分担、分类处置”的思路,合理安排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明确补贴资金央地分担规则,分类将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妥善解决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问题。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补贴发放未达预期,但公司将有效提升业务规模、实施开源节流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拥有多种能源项目的互补优势,有效应对政策变化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3、 新能源行业
3.1 行业基本情况
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公司始终坚持以“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为战略愿景,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大力布局光伏、储能等新能源相关业务。
光伏发电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第一主力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底,太阳能发电全国累计装机容量反超水电,全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
实现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储能系统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环节,在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中起到灵活调节作用,发展储能技术是推进能源结构转型的必要条件。我国应用的储能技术有抽水蓄能、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熔盐储能等形式。随着储能技术的提升,储能将在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环节中得到应用。在发电侧,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具有可短时大功率输出、快速响应等优点,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灵活跟踪发电计划出力曲线;在电网侧,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具有循环寿命长、容量大、安全性高等优点,可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调压等多种辅助服务。2023年,我国储能产业在政策、商业模式等多方利好下取得跨越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能源转型道路上强有力的支撑。
3.2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积极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能源低碳转型的法治保障不断强化,先后印发实施能源、煤炭、石油等领域碳达峰方案,着力破除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相关业务。
1、煤炭流通行业
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主要经营品类是动力煤和原料煤,上游是煤炭生产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企业,下游是电力、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煤炭消费企业,公司经营的煤炭流通业务处于煤炭产业链中端,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流通服务。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流程如下:
2、 热电联产行业
热电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和污泥焚烧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推动汽轮空压机组做功产出压缩空气,蒸汽和压缩空气通过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公司热电联产企业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外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3、 新能源行业
公司加快在新能源行业的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业务,夯实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主线。通过强化在项目开发、生产体系、供应链条、运维平台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方位打造公司新能源产业矩阵,产业转型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6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1.98%。详见公司年报第三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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