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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68                                                  公司简称:北元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日派发2023年半年度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1,191,666,667.20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222,222.40元(含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聚氯乙烯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等领域。我国是聚氯乙烯生产和消费大国,聚氯乙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聚氯乙烯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产能集中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成熟,市场趋于稳定。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看,聚氯乙烯行业处于明显的成熟期;从行业景气周期看,聚氯乙烯供应端扩产速度加快,但需求增速逐步放缓,行业进入调整周期;从产业链结构看,聚氯乙烯直接上游为氯乙烯,氯乙烯的获得方式又分为电石或者乙烯,而从源头原料来看,涉及煤炭和原油两大化石能源,因此煤炭和原油价格均对聚氯乙烯市场形成影响;从工艺占比来看,中国仍以电石法工艺为主,随着聚氯乙烯行业运行压力增加,市场对相关产品烧碱的关注度逐步提升,氯碱/聚氯乙烯一体化盈利成为市场评估产品估值的新维度。

  2023年,我国聚氯乙烯产能为2,881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48万吨),产能净增长71万吨(其中新增91万吨,退出20万吨),产量约为2,120万吨,开工率74%,较2022年基本持平。目前,国内聚氯乙烯产能、产量均约占全球总量的45%,是全球聚氯乙烯产能、产量及消费快速增长的国家。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历程中,我国氯碱行业进入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的重要窗口期,企业发展也将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而调整,国内局部地区或个别企业因缺乏竞争力和资源优势,仍存在停车频繁或长期停车现象,尤其在电石供需基本平衡成为常态的背景下,未来无原料供应基地的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适时转变耗氯产品结构、退出或部分退出聚氯乙烯产能的情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2.烧碱行业

  烧碱属于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化工、氧化铝、纺织、造纸等领域。中国是世界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约占全球总产能的47%。从产业链角度看,烧碱作为基础性原料,是氯碱企业生产的主产品之一,处于产业链的中上端;从行业发展周期看,烧碱实现了产品、工艺、生产技术、产业组织的成熟,处在行业成熟期;从竞争格局来看,烧碱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未来,氯碱行业发展将朝着规模化、集中化及园区化、一体化发展,烧碱传统下游多进入产业整合期,新兴下游水处理、新能源、医药中间体等发展较快,对烧碱行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新支撑。

  2023年,我国烧碱总产能4,841万吨(产能新增213万吨,退出30万吨),烧碱产量为4,101万吨,全年行业开工负荷达到84%。我国烧碱产量变化主要受经济形势、新增产能数量及其投产时间、市场景气程度、“碱氯平衡”及相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每年产量增长速度呈现一定差异,但近年整体呈现正增长态势。(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聚氯乙烯和烧碱,配套热电、电石、电石渣制水泥等。其中聚氯乙烯广泛应用于塑料型材、管材、电缆以及地板薄膜等产品的生产,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PVC制品逐步向高性能化、差异化升级转变。烧碱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冶炼、造纸、纺织印染、有机及无机化工、石油工业以及食品工业等领域。公司现具有110万吨/年聚氯乙烯、8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4×125MW和2×25MW发电、220万吨/年新型干法工业废渣水泥、50万吨/年电石的生产能力。

  2.经营模式。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以PVC为核心的“煤—盐—发电—电石—氯碱化工(离子膜烧碱、PVC)—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水泥”的一体化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在致力于生产单元上下游紧密配套、协同发展的同时,积极构建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的产业新布局,打造多元融合新业态。

  (1)采购模式:公司对外采购物资包括电石、煤炭等大宗原料,各类辅料、助剂,设备及备件等。采购模式主要有招标采购、战略采购、竞价采购、比价采购和工业品商城采购。根据物资分类、属性、采购金额等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不断提升采购质量,节约采购成本。

  (2)销售模式:公司立足行业发展新形势,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全面拓展“线上+线下”“国内+国外”“期货+现货”多模式营销体系,形成了经销、直销、电销、出口及期货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聚氯乙烯产品终端客户较为分散,主要采取经销、期货和出口等模式进行销售,液态烧碱对运输及储存条件要求较高,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在经销商客户日常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6,653.71万元,较上年减少1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56.99万元,较上年减少74.25%。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聚氯乙烯134.5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67%;生成烧碱90.3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7.57%;生产水泥259.8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18.1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史彦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燕芳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74亿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222,22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6.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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