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642,948.60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19,913,521.0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839,040.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29%。剩余未分配利润386,074,480.20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3、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一、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以证券投资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公司代码:603788 公司简称:宁波高发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四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642,948.60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19,913,521.00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65,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839,040.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29%。剩余未分配利润386,074,480.20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变速操纵系统总成、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等三大类。
汽车行业整体情况如下,其中的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汽车产销双超3,000万辆
2023年中国汽车行业全面跃升:跨进年销3,000万辆级新时代、出口首次跃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月产销首破双百万辆。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
2、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连续九年超过2,0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其中乘用车国内销量2,192.3万辆,同比增长4.20%;乘用车出口414万辆,同比增长63.7%。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11.5%和11.1%;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34.9%和34.7%。
4、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全年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414万辆,同比增长63.7%;商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32.2%。
5、自主品牌市场份额创历史新高
2023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2023年累计销售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年度市场份额达到56%,比上年攀升6.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品牌的销量占比达到49.9%。
2023年,车企价格战贯穿全年,在政策刺激、促销发力、企业收尾冲刺等多因素发力下,国内汽车总销量创历史新高,突破3,000万辆。具体来看,受前一年年底销量冲刺的透支效应及春节假期影响,1月销量低迷。随后,交付量逐月攀升,6月至11月稳定在较高水平,12月在强劲的年底冲量推动下大幅增长,同比增速亮眼。
2023年以来,中国汽车市场的淘汰赛不断加快,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和中国消费者信心尚需提升的情况下,在拥挤的市场中脱颖而出的关键是提供更智能、更有竞争力和价格更合理的产品。作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如何在紧密跟随行业技术变化及客户需求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质增效是公司需要深入思考的战略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修炼内功,努力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稳定公司的市场地位并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后续积极拓展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内容。
公司经营模式如下:
1、生产模式
由于每一款汽车都有不同的技术规格,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设计与之配套的零部件,因此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设计与生产。公司已经形成了产品研究开发、加工、产品组装、最终性能检测等在内的完整的业务流程。
2、采购模式
在采购环节方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在对供应商的选择从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设备生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公司对通过考核的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每个年度,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定,审核评级,只有通过评级审核的供应商才能列入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
3、销售模式
作为国内三十多家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另有较少部分的产品销售给其他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凭借产品信誉,采用“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销售方式不断拓展新客户并不断扩大产品在已有客户中的销售份额。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建立了在主要客户所在地派驻售后技术人员的贴近客户的售后服务体系。
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仍然占据我国汽车零部件销售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国产零部件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比重仍然不高,拥有外资背景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占整个行业的大部分,在这些外资供应商中,独资企业超过半数。自主零部件企业相对于博世等知名公司,普遍规模较小,整体竞争力偏低。公司主要产品为变速操纵器及软轴、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公司主要的外资或合资竞争对手为:科世达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康斯博格汽车部件(无锡)有限公司、法可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奥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拉电子有限公司、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海德世拉索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等。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和配套零部件行业的成长,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作为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通过同步开发、模具设计与开发、工艺制程、规模化生产等能力的强化,紧密跟踪市场发展趋势,立足并深耕自主品牌客户,得益于自主品牌整车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销量创历史新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347.81 万元,同比增加21.79%;营业利润18,018.28万元,同比增加35.29%;净利润为16,243.03万元,同比上升41.57%;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64.29万元,同比上升41.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23.23万元,同比减少22.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钱高法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书面(含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蒋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高发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至“第六节 重要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642,948.60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19,913,521.00元。
公司本年度拟以2023年末的总股本223,065,0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133,839,040.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29%。剩余未分配利润386,074,480.20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担保抵押到期申请展期的议案》
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获得综合授信17,000万元,该授信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贷款等。该综合授信项下的9,000万元以公司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柴家村的土地房产提供抵押保证,抵押物信息为:编号为甬鄞国用(2011)第09-05147号和甬鄞国用(2011)第09-05148号的土地、编号为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39526号和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139383号的房产。现该抵押担保将于2024年7月15日到期,需重新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期限拟定为5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鄞州下应支行双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发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朱志荣、屠益民、蒋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钱国年、朱志荣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642,948.60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35,721.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4,838,828.18元;扣除报告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11,532,534.00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19,913,521.00元。
公司本年度拟以2023年末的总股本223,065,0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133,839,040.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29%。剩余未分配利润386,074,480.20元留待以后年度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时间为准),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3、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等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以及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执行该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 17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非公司自主变更,系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3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建维
姓名:王雅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建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建维、王雅棋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基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1: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与审计工作量参照2023度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十三年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素养。从公司审计工作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3年度标准确定。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还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格式进行了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或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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