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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起草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总额。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相关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起草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的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设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在任董事李六兵、李云、陆念庆、饶学伟、于世良、冯刚未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仅领取职位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年度津贴标准15万元/年。

  2、表决结果:因该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9名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3、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2024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555.26万元。公司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20%,即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5,297.60万元”。

  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233股,公司决定对其注销。

  综上,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5,237,152股变更为333,821,91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5,237,152元减至333,821,919元。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六兵、陆念庆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批准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办理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会议还听取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9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姚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起草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总额。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姚少军、弓伟不从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及薪酬;

  监事潘露不从公司领取监事津贴,仅领取职位薪酬,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22.64万元,2024年年度薪酬标准为25万元/年。

  2、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潘露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4,555.26万元。公司2023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20%,即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5,297.60万元”。

  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415,233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233股,公司决定对其注销。

  综上,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5,237,152股变更为333,821,91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5,237,152元减至333,821,919元。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贝通信”)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六兵、陆念庆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7692.31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7-A室

  (4)法定代表人: 张海强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能源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机械设备配件、塑料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UPS电源、电池检测检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系统、电机系统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生产、组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池租赁及汽车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根据《股权转让与增资协议》安排,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储能源”)剥离非主营业务或者未开展实际经营的资产,聚焦主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上述披露的2022年财务数据为剥离完成、重述调整后的财务数据。

  2、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1000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6-A室

  (4)法定代表人: 李昱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及其材料、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锂电池应急电源电池、风光电储能系统 、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工业智能装备 、电力设备及零部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电机控制器、智能微电网及能源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气安装;售电;新能源汽车电池无害化回收、梯次利用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硬件运维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软件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贝通信董事长、总经理李六兵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念庆先生担任浙储能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储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浙储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储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

  其中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对方采购整包电池系统,用于储能投资项目建设与共享单车业务发展;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线达产后,利用浙储能源的销售渠道销售电池产品。

  公司未来发生关联交易时将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贝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32.88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9年10月18日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7.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1,700万元,期限6年,即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9年10月18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2号文同意,公司51,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2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贝转债”,债券代码113678。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自2024年4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中贝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1、发行日期:2023年10月19日

  2、发行数量:517万张(51.7万手)

  3、发行面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17亿元

  5、发行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6、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9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7、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9年10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当前转股价格:32.88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中贝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年4月25日至2029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中贝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中贝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3年10月19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初始转股价为32.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2.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由32.80元/股调整为32.8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贝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邮箱:best@whbester.com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公司网站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不送红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中国通信行业整体发展态势稳健向好。根据工信部《2023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我国通信业全力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行业主要运行指标平稳增长。5G、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备,各项应用普及全面加速。

  据工信部数据,2023年通信业投资基本盘稳固。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05亿元。行业拓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成效凸显,业务结构呈现移动互联网、固定宽带接入、云计算等新兴业务“三轮”驱动特点。2023年在电信业务收入中三项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7.8%、15.6%和21.2%,其中,云计算和大数据收入较上年增长37.5%,增势突出。此外,人工智能领域成为发展热点,尤其是在信息通信领域快速普及。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智能计算中心创新发展指南》,未来80%的业务场景都将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智能算力需求将与日俱增。同时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带动数据量呈爆发式增长,中国数据规模将从2023年的28.37 ZB增长至2026年的56.16 ZB,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5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2020-2023年间,我国智能算力规模由75.0 EFLOPS增长至414.1 EFLOPS,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6.75%。

  为加速推进我国算力布局,中央及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多项政策鼓励支持智算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发改委发布的《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算力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协同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形成跨地域、跨部门发展合力,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基座。

  随着“双碳”以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战略目标的逐步推进,国内动力电池和储能技术、产业链不断发展完善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各地纷纷出台各种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动力电池和储能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动力电池出货630GWh,同比增长31%,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1.6%,未来市场需求仍保持中高速增长;2023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225GWh,其中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206GWh,同比增长59%,保持高速增长。

  2023年,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以主业为根、以利润为本”的经营政策,在稳固5G新基建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算力业务,布局新能源产业,坚持出海战略,在国际国内实现同步协调发展。

  1、5G新基建业务

  公司全面执行筑牢新基建业务发展经营方针,盯牢目标客户市场,强化执行力,全年国内运营商中标业务量约24亿元,新增山西电信、江苏电信、内蒙古联通、湖南联通、北京铁塔、山东铁塔、四川铁塔和福建铁塔等项目;在内蒙古移动设备工程与重庆联通二类项目年度后评估考核中排名第一;在内蒙古移动管线工程与安徽移动室分工程年度后评估考核第中排名前三;荣获辽宁移动设备工程最佳合作伙伴、甘肃移动家集客建设优秀合作单位,并被陕西铁塔、甘肃铁塔、北京铁塔等众多客户评定为优秀服务商。在中国移动全国代维集采招标中,除在建省份的中标份额新增中标福建省,被中国移动评为综合代维服务A类供应商;智慧城市与信息化集成业务全年新增中标额超4亿元;在全国十多个省份新增投资运营近15万辆共享电动单车,实现了较好的收益。中贝国际公司2023年在沙特、南非、菲律宾连续中标总承包项目,中标业务量超9亿元。

  2、算力业务

  2023年初,公司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了积极开展算力业务运营的经营决策,年初制定了具体行动计划,上半年组建了专业的技术团队,强化与浪潮、新华三、超聚变、华为等供应链合作,拓展了与汉江集团、青海联通和华信设计院等业务战略合作关系;优选武当云谷、青海三江源和三峡东岳庙等绿色低碳机房部署算力集群;成立子公司负责算力业务日常运营与管理;投资收购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有限公司自建合肥智算中心。与各地运营商和行业伙伴合作开展算力合作运营,加速了算力客户落地。

  2023年10月,“中贝武当智算集群”一期在武当云谷正式上线运行。2023年12月,“中贝三江源智算集群”一期在青海联通三江源国家大数据基地成功上线。中贝智算运营、中贝智算异构调度和中贝智算集群监控三大平台在年底投入营运,为算力资源调度与集群监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023年四季度,受相关政策影响,公司订购的高性能服务器出现了延迟交付、甚至无法交付的情况,对算力服务合同执行与交付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应对,重新梳理采购渠道、优化采购环节,加快设备到货,在建的武当集群二期、三江源集群二期、三峡东岳庙集群一期、太原集群一期与合肥集群一期等多个智算集群,将在2024年二季度逐步投放使用。

  3、新能源业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投资了浙储能源公司,同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专业经营团队,增强公司新能源业务技术实力。浙储能源是比亚迪电池合作伙伴,使用比亚迪刀片电池技术,积极推进与江淮汽车、安凯客车及江淮重卡等客户的研发技术合作,累计完成二十多款新能源车电池组的开发和测试,完成6款搭载浙储能源电池系统的整车公告。

  公司开展了储能产品与两轮电单车电池产品的研发销售,全年完成2.76万套两轮电单车电池和10兆瓦储能电池系统销售;在浙江省开展了工商业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已完成13兆瓦工商业储能项目签署。

  2023年9月,公司与合肥市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拟在蜀山经济开发区建设中贝通信华东基地,包含低碳算力中心及高效动力及储能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办理项目筹划建设用地和动力及储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已在年底正式动工,预计2024年完成产线安装调试并投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亿元,同比增长32.2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0,081,084.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若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35,237,152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85,572.8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96%;资本公积转增100,571,14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35,808,298股(股份数已四舍五入取整,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注重股东回报和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公司与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批准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公司与浦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4、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5、注册资本:50亿元

  6、成立时间:2012年4月2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0169%、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339%、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1695%、上海西岸智慧谷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474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公司有关资产(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浦银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浦银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3、租赁期限:3年

  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期末购买权、担保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但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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