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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详见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斌

  (2)联系电话:010-56325888

  (3)传真号码:010-56325006

  (4)电子邮箱:htgc_bgs@china-ceco.com

  (5)邮政编码:101111

  (6)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1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姜从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孙庆君、朱玉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关联董事何国胜、郭先鹏、张彦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何国胜、郭先鹏、张彦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关联董事姜从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非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1亿元的免担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具体由公司视业务需求在额度内办理。以上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设安全管理部,原技质安全部名称变更为技术质量部,并同时调整相关部门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1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拟与航天沧州能源环保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沧州研究院)签署两个项目的《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含碳固废高温熔融气化技术、燃料电池级氢气提纯及充装工艺和关键技术,合同金额预估分别为5,988万元和4,709万元,共计10,697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沧州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含碳固废高温熔融气化技术、燃料电池级氢气提纯及充装工艺和关键技术,合同金额预估共计10,697万元。

  沧州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法人,由公司参与组建,公司董事长为沧州研究院理事长,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沧州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 航天沧州能源环保创新研究院

  2.类型:事业单位法人

  3.开办资金:人民币400万元

  4.成立时间:2023年3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赵益

  6.住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7.举办单位: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8.业务范围:围绕航天领域前沿技术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开展航天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动产业化,负责入驻沧州创新项目孵化过程管理,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

  (二)关联关系介绍

  沧州研究院为事业单位法人,由公司参与组建,公司董事长为沧州研究院理事长,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沧州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规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交易双方主要是合作进行技术研发。关联交易的内容经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含碳固废高温熔融气化技术开发合同

  1.协议主体

  甲方: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航天沧州能源环保创新研究院

  2.主要内容

  技术目标:开发含碳固废高温熔融气化技术成套设备,形成工业化解决方案,完成中试试验验证。

  甲方:负责理论研究、小试验证、设备开发、系统集成阶段所有研究工作内容,包括含碳固废理化特性研究、高温熔融气化过程研究、熔融方案小试试验验证、熔融气化设备开发、放大试验工艺系统集成、中试试验样机研制及试验系统搭建。

  乙方:负责中试试验、优化设计阶段所有研究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含碳固废高温熔融气化中试试验,取得试验数据,组织开展工业化运营方案制定。

  3.研究开发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经双方协商,可据实际研究进展延长开发期限,合同期限顺延)

  4.合同金额:本项目预估研究开发经费总额5988万元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捌万元整)。双方约定,甲方提供不少于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80%,乙方提供不高于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20%。此研发经费总额为预估金额,最终本项目研发经费投入额及甲乙双方实际研发经费投入额以第三方结算审计数额为准。

  5.知识产权归属:

  (1)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双方原本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其仍然归原权利人所有。

  (2)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下称“合作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该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但乙方仅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合作技术成果。合作技术成果的推广及市场转化等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全力协助推广和市场转化。甲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合作技术成果(包括选定客户并自主确定价格)而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但应按照以下约定向乙方分配收益。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转化给第三方所产生的成果收益,包括专利出资、专利融资、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转让等收益,按照第五条约定的双方经过外部审计确认的研究开发经费的比例进行分配。

  (3)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有对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进行改进或二次开发的权利,在进行改进或二次开发前需经双方同意,一方单独改进或二次开发的成果属于改进一方或二次开发方所有。

  6.争议解决

  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经合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与研究开发期限保持一致,本协议有效期满不影响协议项下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条款。

  (二)燃料电池级氢气提纯及充装工艺和关键技术研究合同

  1.协议主体

  甲方: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航天沧州能源环保创新研究院

  2.主要内容

  技术目标:开发基于煤制氢的深度提纯技术,形成氢的深度提纯及充装技术工业化解决方案,完成中试试验示范。

  甲方:负责理论研究、工艺开发、设备开发、系统集成阶段所有研究工作内容,包括氢气提纯的新型工艺研究、氢气深度提纯设备开发和系统集成、氢气充装站工艺包开发、中试试验样机研制及试验系统搭建。

  乙方:负责中试试验、优化设计阶段所有研究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氢气深度提纯中试试验,取得试验数据,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策划与参与构建沧州区域氢能示范。

  3.研究开发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经双方协商,可据实际研究进展延长开发期限,合同期限顺延)

  4.合同金额:本项目预估研究开发经费总额4709万元人民币(肆仟柒佰零玖万元整)。双方约定,甲方提供不少于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80%,乙方提供不高于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20%。此研发经费总额为预估金额,最终本项目研发经费投入额及甲乙双方实际研发经费投入额以第三方结算审计数额为准。

  5.知识产权归属:

  (1)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双方原本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其仍然归原权利人所有。

  (2)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下称“合作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该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但乙方仅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合作技术成果。合作技术成果的推广及市场转化等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全力协助推广和市场转化。甲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合作技术成果(包括选定客户并自主确定价格)而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但应按照以下约定向乙方分配收益。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转化给第三方所产生的成果收益,包括专利出资、专利融资、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转让等收益,按照第五条约定的双方经过外部审计确认的研究开发经费的比例进行分配。

  (3)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有对技术成果知识产权进行改进或二次开发的权利,在进行改进或二次开发前需经双方同意,一方单独改进或二次开发的成果属于改进一方或二次开发方所有。

  6.争议解决

  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经合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与研究开发期限保持一致,本协议有效期满不影响协议项下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条款。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技术开发合同,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可以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内容基于各方平等协商,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内容基于各方平等协商,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且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4-01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或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356,414,134.04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56,278,9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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