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福建阳光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2YNJ0GXF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6、登记机关: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东皋村元洪投资区原管委会大楼二层
8、经营范围:乳制品、饮料生产销售(经营场所另设)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末,福建阳光总资产5875.36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和因货币资金归集到母公司而产生的对母公司债权,无其他实物资产;2023年营业收入0.09万元,为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处于未经营状态。
二、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投资设立福建阳光,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投资调整,福建阳光实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注销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且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或“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2022年度为248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天职也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记录,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职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天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业务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至,下同),天职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监管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勇,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皓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忠箴,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其相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3、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霄云先生、独立董事陈荣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发兴先生、财务负责人艾剑波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1318 股票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43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446.12万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其采购商品金额为0.36万元,向其销售产品金额为72.66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销售。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
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和郭智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远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60%,付跃持股40%。
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因其法定代表人宋芳菲的配偶刘永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监事而成为关联方。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4、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5、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高亦农、经销商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等七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商/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26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态乳、含乳饮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低温乳制品系列、低温乳饮料系列、常温乳制品系列、常温乳饮料系列等产品,其中低温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产品包装形式主要有玻璃瓶装、盒装、杯装、袋装等多种包装形式,其中玻璃瓶为主要包装形式。产品按国标分类可分为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灭菌乳、乳饮料等,产品用途为食用,属于快速消费品范畴。
公司建立了以低温产品为主的差异化产品结构,建立了以“送奶上户”为主的销售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鲜、营养、安全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多年的深耕细作以及长期积累的市场声誉、品牌形象,公司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公司拥有“阳光”和“天天阳光”两大核心商标和品牌,以江西市场为核心,辐射湖南、安徽等周边省市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陈荣先生、顾兴斌先生、马众文先生及已离任的苑德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霄云、梅英、高金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9、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田镇塅里村伏龙岗江西省嘉牧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其它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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