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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4月19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4月19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资产使用寿命。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及资产的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等进行复核,部分机器设备因处于高腐蚀、强震动的生产环境,出现加速损耗情况,为了进一步夯实资产价值,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拟对固定资产中部分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变更为3-10年,将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由50年变更为“权证有效期”。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机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5%。

  

  2、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机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10年,残值率5%。

  

  2、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变更将对以后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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