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新开工项目进展缓慢,存量项目结算扣减造成营业收入下降,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同时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
经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沟通后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显示,预计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7亿元。
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仍在推进当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尽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及管理层将共同努力,从经营、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尽快消除净资产为负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仍存在净资产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转正而导致退市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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