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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水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李文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建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9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依具体管理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并结合具体考评结果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本议案并向董事会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充分考虑公司年度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 审议《关于审议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本议案并向董事会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较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考虑了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力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审议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173          公司简称:福斯达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200,000.00元(含税)。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深冷技术在我国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以1902年德国设计并制成世界第一台工业化利用深冷技术实现空气分离的设备为标志,本行业在境外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程。而我国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期才开始小批量试制小型深冷空分设备,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工业化进程大幅加速、基础建设投资快速增长,从而推动本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冶金、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一批拥有技术基础和创新意识的厂商,通过对前阶段积累的深冷空分技术进行消化、改进和再创新,深冷技术在我国实现快速发展,深冷设备向规模化和大型化方向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深冷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已能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目前深冷设备主要应用于冶金、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十四五期间,石化行业结构调整持续提升,优化石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化工行业整合与改造提升、加快化工新材料发展、提升现代煤化工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过程将带来新建项目,尤其是炼化行业趋向大型化、一体化、园区化,将为深冷设备特别是大型及特大型空分设备带来巨大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碳排放逐渐趋严,将促进传统行业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能耗、产能置换升级,使得深冷设备存量市场的潜在需求得以释放。

  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等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处在较快的发展期,以及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氢能源等战略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为本行业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多年的设计、生产及工程项目实践,已发展成为国内深冷装备行业内的知名企业之一。

  1、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深冷技术工艺系在低温环境中(通常为-60℃~-269℃)对空气、天然气、合成气、化工尾气、烯烃等介质进行液化、净化或分离的工艺方法。深冷装备系用以实现上述工艺目的的设备,如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化工冷箱等,广泛应用于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工业气体等行业。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和低温储罐等深冷装备。

  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均为非标准化工业成套设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工艺设计包,设计和制造设备中核心系统/单元,组织、采购配套系统/单元,并组织设备的成套、安装、调试以实现既定功能和指标。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分为自制产品用的基础性原材料和外购配套件。基础性原材料主要为铝材、钢材(主要为不锈钢材和碳钢材),外购配套件主要为压缩机、膨胀机、自动控制系统和换热器等。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及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工艺流程设计,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生产计划及原材料、配套件的采购。公司深冷设备成套采用“工艺设计+关键设备自制+配套设备外购”模式,公司主要负责生产空分设备、LNG装置精馏系统、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及储存系统中的核心部件,如精馏塔、冷箱、贮槽、吸附器、空冷塔、水冷塔等。生产模式为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等分解所需基础原材料及配套件,形成需求计划并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指令;基础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由生产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图纸利用自身加工能力生产各类钢制、铝制容器、冷箱、液体贮槽等。空分设备、LNG装置等大型定制化成套设备生产周期较长,大中型设备的生产通常需要跨越1年以上。

  (4) 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取得项目,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空气分离设备、LNG装置等产品,由公司或客户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单位安装施工,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及后期的调试和服务。海外市场大部分项目由公司直接完成报关出口,小部分项目通过国内总承包商或国内其他渠道实现间接出口。公司产品报价系根据技术方案、配套件采购询价及公司制造成本等数据预计项目成本,再加上合理毛利形成基础报价。综合客户情况、项目类型、竞争激烈程度等因素,通过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或参与招投标等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

  结算方式:国内项目通常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期限为3~6个月),结算进度为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20%~30%的预付款,交货时收取合同金额的30%~40%的设备款,安装调试完成后收取合同金额的20%~30%调试款,剩余5%~10%为质保金。海外项目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收取合同金额10%~20%的预付款,根据项目节点收取20%~30%的进度款,报关出口前一般会收取剩余款项或绝大部分剩余款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78.89万元,同比增长14.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14.68万元,同比增长34.6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78.04万元,同比增长30.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407.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9,309.3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立信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到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仇仁龙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国荣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公司2022年度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对公司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斯达”)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二)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将严格筛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时建立台账,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动向,及时控制风险。同时,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福斯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1046800000035785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881,544.95元(包括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5年5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基于行业及自身经营发展,实施过程中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讨论优化调整,项目实施进度推后,导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将本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5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9条第(三)项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4.63%,按照前述规定要求,公司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大型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随着市场对各类工业气体需求的不断增长,下游行业对撬装冷箱、低温液体贮槽、撬装管路系统等的大型化和模块化要求越来越高,进而对制造技术提出高要求。公司是目前行业内较少数具备8万Nm?/h等级以上空分装备以及大型LNG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深冷装备的领先企业。然而,由于公司在大型、特大型深冷装备领域进入时间相对较短,相较于国内外深冷装备制造行业头部企业而言,项目经验较少,特别是10万等级以上空分装备领域尚属空白。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10-15万等级空分装备、200-1000万等级LNG设备的课题研发,提升公司在大型、超大型深冷装备方面的设计能力,为公司未来承接大型、超大型深冷装备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2、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对特种气体的分离、提纯和液化能力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钢铁冶炼、石油化工、焊接及金属加工、航空航天、汽车及运输设备等领域。由于工业气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先导作用,因此也被称为“工业的血液”。长期以来,工业气体一直以氧气和氮气为主。随着制造业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特别是近年来以半导体、电子等行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对于生产工况和环境的要求极为严格,需要纯度更高,同时种类更为丰富的特种气体。由于特种气体生产条件更为苛刻,其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相应地,特种气体产业链,包括特种气体分离和提纯装备产业的附加值也高于普通工业气体装备产业。

  随着我国高科技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不断发展,特种气体国产化需求不断提升。公司欲通过提升自身在气体分离和提纯方面的技术和工艺水平,切入特种气体装备设计和制造领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充足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研发储备、强大的研发能力、高效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技术支持团队。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等资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取得各项专利共73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近年来,公司综合运用多年技术积累和产品设计开发经验,实现大型、超大型空分设备和大型LNG设备的自主设计和制造。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和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

  近年来,公司与国内天然气、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核电、航空航天、半导体、多晶硅片、新能源电池等行业客户以及中东等海外地区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提供了多套空分设备和LNG装置。公司通过具体项目的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技术和设计水平,并通过持续的技术和工艺创新,根据客户以及项目的实际工况和需求,实现管路、部件和系统的优化,提升设备整体的运行效率。通过项目的不断积累,公司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也不断取得突破。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8万等级以上空分设备和100万方/天LNG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公司丰富的研发和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经验。

  3、公司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坚持“德式品质,浙企精神”,自成立起始终严格把控自身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制造方面,公司产品通过了美国ASME认证,并成为国内少数通过欧洲CE/PED、日本JIS、韩国KGS、俄罗斯GOST的企业之一。公司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质量保障。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未来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

  综上,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具备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募投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提供先进的设备和良好的研发环境,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预算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5年5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9号),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8,894,1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12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075,590.1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103,773.59元,合计115,179,363.72元。经公司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5,179,363.7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6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3月将115,179,363.7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福斯达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1月投入试生产,因部分供应商质保金尚未到期等原因,部分款项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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