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852,160股,持股比例为1.2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镍、钴、铜、锂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交易场所为LME、CME、SGX 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业务的额度为30亿美元。

  ● 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汇率等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资金、技术、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镍、钴、铜、锂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二)业务类型及交易金额

  1、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的套期保值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套期保值规模应与当年现货产量以及资金实力相匹配。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等业务的额度为30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LME、CME、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和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制度流程,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只做保值不做投机”的基本原则,严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决策。

  (二)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以有效防范交易业务风险。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四)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方式,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6,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760,0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4,100.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3,867.9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5,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48.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5,38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08号)以及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核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GDR50,000,000份,对应公司A股基础股票100,000,000股,每份GDR发行价格为11.65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50.00万美元(折人民币419,714.55万元),坐扣承销费用619.41万美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630.5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5,251.49万元),已由承销商CLSA Limited于2023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36811643332的美元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折人民币1,952.9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折人民币413,298.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3号)。根据公司2023年7月10日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9,308.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置换,剩余募集资金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3月16日与子公司华科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印尼)、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桐乡华实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8月1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华勋进出口(桐乡)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28日与子公司华科印尼、渣打银行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梧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6日与子公司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日与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与子公司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华珂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美元、印尼盾账户余额按2023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1,6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说明。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美元、印尼盾、欧元账户余额按2023年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此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4,1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开发及运营上游资源、扩充境内外新能源电池材料产能、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及加强研发投入方向。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效益。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根据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次将“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中拟投入“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及“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金额均为原投向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000.00万元,除变更三元正极材料子项募集资金投向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存在变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尚在爬坡过程中,故该项目实现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2]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114.08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该项目包含硫酸镍子项和三元前驱体子项,硫酸镍子项主体厂房于2023年3月转固,产线尚处于生产调试阶段,三元前驱体子项主体厂房于2023年6月转固,产线尚处于生产调试阶段

  [注2]该项目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尚在爬坡过程中,故该项目实现效益低于预计效益

  [注3]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55.20万元,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8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由于2023年钴、镍、锂产品价格的波动,而公司从原料采购到产成品出货需要一定的周期,价格的下跌导致了原材料和未售产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值。2023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68亿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结合12月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0.42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68亿元,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0.42亿元,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10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