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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0,002,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400,072.4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371,075.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333,968.01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358,637,627.4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9,309,616.89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755,130,204.9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52,345,960.31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0,002,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400,072.40元(含税),占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333,968.01元的91.32%;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87,762.78元之比为53.02%。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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