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晓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综合授信。本次年度授信是为了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授信事项有利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授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际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超过截至当期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已完成年度业绩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3.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稳定持续需要,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年初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拟新签交易合同累计不超过45,300.00万元,实际新签关联交易合同累计42,304.4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年初预计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56,674.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累计为47,927.7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拟提请董事会审批年度与关联方新签交易合同累计不超过5,8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37,91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2024年新签关联交易合同主要为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签订的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合同。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除部分存量房产租赁和零星采购外,主要系子公司祥源建设拟新签和存量关联交易合同执行形成的发生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新签关联交易合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岳阳祥源实业有限公司
岳阳祥源实业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安徽新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新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6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三)合肥祥毅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祥毅置业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四)安徽祥融园林有限公司
安徽祥融园林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加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五)安徽祥源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安徽祥源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加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六)上海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加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七)安徽北城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北城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加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八)宁波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5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九)五河祥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五河祥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合肥祥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肥祥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一)祥源花世界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
祥源花世界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二)祥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祥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三)阜阳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阜阳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四)阜南县城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阜南县城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5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五)阜南县祥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阜南县祥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六)滁州山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滁州山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七)滁州祥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滁州祥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八)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祥源公园城开发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十九)合肥汇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汇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十)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天路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间接控制1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十一)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欧力电器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股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十二)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祥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直接加间接控制100.0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十三)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交建股份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祥源控股及控制的关联方提供房建服务,承租办公场地,零星商品和劳务采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提供房建服务,承租办公场地,零星商品和劳务采购等关联交易以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交易将遵循定价公允、公平的市场原则执行。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房建服务,可以让子公司祥源建设以市场价为基础,在同等条件下,形成一定收益,保障其在业务稳定的情况下,控制关联交易比例,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向关联方承租办公场地及零星商品和劳务采购,以合理的成本获得相应办公场地、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5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4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11.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437.3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67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63.20万元;(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3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490.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2.3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结转至一般账户用于补充营运资金19.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924,235股,每股发行价为7.2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6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3.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5,921.3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646.25万元;(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90万元;(3)支付发行费用47.9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6,023.5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24.6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2.3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南七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七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北城支行和中信银行南七支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1302011729200078828、9550880057147900780、188754276423和811230101180054822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国元证券对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与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用途未发生变化。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6月,本公司连同华安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界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建设银行界首支行、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3401040160001016238、2010789704000198、58080078801800000859、520501603531000234、34050171190800002449、1302011729200188247和5519000160105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490.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6,023.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投入完成,达到项目预期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地控制了相关机械设备购置成本。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后,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9.16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投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免于履行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详细情况如下:
四、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交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1-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情况拟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8,262,489.92元。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262,489.92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8,262,489.92元。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已体现在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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