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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

  ● 投资金额: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稳健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63,7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8元,共计募集资金48,69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79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8.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68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个3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7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720.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①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0,895.00万元;②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3,535.06万元;③重组相关费用290.1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孙公司以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将借款分期汇入惠州鑫金泉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5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借款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募投项目延期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系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895.00万元、重组相关费用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3年11月20日截止。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独立财务顾问定期核查时发现,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到期日超出了董事会决议的授权期限。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7月18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1,000.00万元的单位大额存单,到期日为2024年1月11日,超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决议有效期。上述购买的单位大额存单在现金管理期间均存放于公司定期存款户,且于2024年1月11日如期回款。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沃尔德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本报告“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陈继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聘任事项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许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许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许伟先生,出生于1984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浙江省国际化会计高端人才。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7年7月至2020年7月历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沃尔德财务部;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任沃尔德财务部长;2021年2月至今任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沃尔德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许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2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4,841,028.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959,500.44元,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权益分派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报酬为1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0,00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要求;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需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子公司预计开具各类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机构授信等事项,担保终止日以该类事项实际失效日为准。

  3、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对各子公司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AL0Y8G

  2、成立日期:2016-08-23

  3、法定代表人:陈继锋

  4、注册资本:397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

  6、经营范围: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100%股权。

  8、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沃尔德(嘉兴)硬质合金数控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JHW9H4K

  2、成立日期:2021-07-05

  3、法定代表人:徐树刚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8#厂房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真空镀膜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沃尔德(嘉兴)硬质合金数控工具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8、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0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9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1:00,在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敏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作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权益分派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做出深刻自查和反省,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今后的履职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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