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业界最早进入该行业的上市公司之一,专注LED照明应用20余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与国内国家科技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智慧城市研究院,先后承担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重大科研项目,在半导体照明以及智慧城市平台的研发、工业设计、方案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能力。公司拥有行业先发优势、参与行业标准起草的技术优势、业务渠道完善优势、技术应用创新优势及产品设计与工业设计等方面的优势。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半导体照明业务,主打智慧照明、户外照明、景观照明、户外庭院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雄厚的技术水平成为业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的LED照明产品应用于智慧照明、道路照明、交通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办公照明、教育照明和民用照明等各主要照明应用领域,且应用于众多LED照明示范工程和LED重点照明工程,在国内外市场,公司均已经搭建销售渠道。公司还依托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综合优势,既为主要细分应用领域提供专业化的LED照明解决方案,也为综合性应用场所不同空间的不同照明需求提供一站式LED 照明解决方案。
依托公司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公司已经搭建了完善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智慧化管理。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GB/T 35255-2017)、《照明工程节能监测方法》(GB/T 32038-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T 24909-2010)等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公司受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集成式(COB)白光LED技术要求》(DB44/T 1645-2015)、《LED驱动电源 第1部分 通用规范》(SJ/T 11558.1-2016)等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起草工作。
(三)2023年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09.98万元,同比下降41.98%,营业收入的大幅下降原因是公司的教育培训业务在上年度已剥离以及本报告期内半导体照明业务订单减少所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6,225.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75%;实现利润总额为-6,455.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48%;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90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98%。
(四)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情况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和户外庭院产品领域,并将景观照明作为深耕的业务领域之一,推出了门类丰富、品种齐全的产品矩阵,通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应用凸显了公司在景观照明应用领域的实力。尤其是在智慧照明市场布局方面,早在2012年,公司就开展了智慧城市、光通讯等前沿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结合公司在户外照明领域优势,发力于“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的综合城市智慧城市管网”实践应用,研发出以路灯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相关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落地,公司已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领域拥有广泛的服务经验。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解决方案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正稳步成长,未来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做企业就是做质量,以做钟表的心态做好每一盏灯”的心态,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勤上集团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后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正在筹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与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勤上集团将其持有的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3%)、李旭亮将其持有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0%)、温琦将其持有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李淑贤将其持有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梁金成将其持有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表决权委托已生效,晶腾达持有公司合计431,625,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已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所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但由于委托股票被质押冻结,存在因股权被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晶腾达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晶腾达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综合考虑当时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于2024年1月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4、公司于2024年2月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法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300万股(分四笔)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笔拍卖股份4,550万股已拍卖成交且过户完成、第二笔拍卖股份6,250万股已拍卖完成但尚未完成过户,另外两笔拍卖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由于前述拍卖事项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前述四笔拍卖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被同一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取得,则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龙文环球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
截至报告期末,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创东方及华夏人寿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已履行完毕,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及张晶持有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如果应补偿股份最终能够全部被公司成功执行,则能够覆盖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除前述应补偿股份外,杨勇、龙文环球仍需向公司现金补偿1.967亿元。
杨勇持有公司股份82,081,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不存在质押情况,但已经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杨勇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因华夏人寿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于2019年9月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该案,该案最终判决杨勇对龙文环球应付华夏人寿业绩补偿款中的2.7亿元及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此结果可能导致杨勇存在部分无法履行业绩承诺的可能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权益。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京02民初12号),请求法院停止对第三人杨勇名下的82,081,128股的执行,解除对上述限售股的冻结,该案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收到龙文环球的现金补偿,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和公司沟通了解的信息,龙文环球曾经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且涉及多项司法纠纷案件,因此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追偿进展。
6、2011年,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以3,169.36万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及其上附属厂房、宿舍及食堂共五栋物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威亮电器擅自抵押且向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归还,导致标的资产于2019年被法院查封。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及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威亮电器于2019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公司提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一审已于2022年9月败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暂时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及相关利息,公司暂未收到威亮电器承诺支付的保证金。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此事,顺利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晶腾达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且于2023年2月3日按期支付了500万元保证金。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晶腾达出具的《告知函》及其代威亮电器支付的保证金合计4,786.84万元(含4,286.84万元保证金及前期支付的500万元保证金),威亮电器根据承诺应向公司支付保证金(3,160万元及相关利息)已足额履行。因此,威亮电器的上述承诺已由晶腾达代为履行完毕。
标的资产自2011年交易完成后一直由公司实际占有使用,截止目前该项目未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目前标的资产仍由公司占有及使用,尚未被处置,且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充足,随时可以利用其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替代,因此,公司不会因为威亮事宜造成业务停产。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相关维护公司权益的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2023年6月,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4名配套融资认购方李旭亮、李淑贤、梁惠棠及黄灼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241,231,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770%,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1日,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8、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 〉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将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7.9亿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公司通过前述承债式收购获得股权、承接债务的同时,爱迪将债权转让给公司,因此,通过债权债务内部交易抵消,实际达到了债务免除的效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对爱迪1.2亿元应收款。2021年6月7日,公司已完成对上海澳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日,爱迪未按《修订契据》约定按期支付第一、二期合计1,600万元款项,公司已向爱迪方多次通过发函等方式进行催告,要求爱迪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但至今爱迪方仍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后续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9、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正在上海奉贤区筹建的新学校,由于资产权属转移过程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该学校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13栋单体建筑,并完成了外立面装修等工程,目前正在开展建设,继续完成室内装修、软硬件设施安装等工程,待竣工验收后将申请办学许可,拟办学校不属于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业务,根据公司规划,未来办学方向将为职业教育或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规定的方向。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登记资料应在会议登记日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05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会议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房婉旻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举行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家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4月0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关于<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公司向杨勇等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550,2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7元,并支付500,000,000元现金用于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100%股权;同时,公司向李旭亮等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7,460,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7元,新增股份数量合计582,010,574股。2016年11月1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截至2016年11月17日止,杨勇等9名交易对象作价出资的股权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该等股权,用于出资的股权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发行317,460,314股,募集配套资金为人民币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099,980.3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的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户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用于“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的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号码为19290188000023978的专项账户。2018年3月5日,公司与东方投行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北京龙文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投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号码为806880100015258的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号码为8017100000010196的专项账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通过与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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