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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16:30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032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支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23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03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03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坏账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4-036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7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告(公告号:2024-017、2024-030、2024-03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邮编:410205;传真:0731-88908647

  (五)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9%。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期内事项

  1.2024年1月2日,经公司董事长同意,长沙星辰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在长沙星辰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39.73%财产份额(认缴出资5,000万元,实缴出资5,000万元)以0元转让至长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放弃了优先受让权,所持合伙份额未发生变动(详见公司2024-002号公告)。

  2.2024年1月17日,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湖南中方雅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3万元与范奢健康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中南范雅细胞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湖南中方雅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1月21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同时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详见公司2024-003号公告)。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注销登记(详见公司2024-009、027号公告)。

  5.公司控股股东张庆华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共生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434,875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股份的孳息),占公司总股本的3.28%;上述股份中,张庆华先生及其配偶周晓莉女士间接持有9,131,751股,占上述股份的63.26%;共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4,434,875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8%)。截至减持期届满,共生投资未实施减持(详见公司2024-015号公告)。

  6.2024年2月24日,公司子公司芙雅生物收到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颁发的NSF-GMP认证证书NSF/ANSI系列GMP,是经过美国国家标准研究院(ANSI)、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加拿大国家标准委员会(SCC)等13个国家认可的唯一的关于膳食补充剂、化妆品和非处方药的GMP国家标准。

  7.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绿色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新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正申科技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梁步阁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湖南方盛绿色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新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5,200万元转让予湖南正申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24-019号公告)。

  8.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9名符合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429,7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详见公司2024-025号公告)。

  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王华等2名人员离职,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根据《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有4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解禁比例为80%),有1名预留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解禁比例为60%),需将对应的不能解禁上市的股份予以回购注销,该部分股份合计14,760股;上述因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优秀的被激励对象需回购的股份共计29,760股(详见公司2024-024号公告)

  9.2024年3月19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0g、3.0g)”“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0.5g、1.0g)”“注射用头孢硫脒(0.5g)”药品上市许可分别作价100万元转让至山东济坤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0.2024年3月22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以5,427万元受让湖南方泰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三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五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合计30.29%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2021年8月,湖南方盛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认缴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2,250万元,2024年3月,周文强先生以专利权增资完毕。湖南方盛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2.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了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与长沙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志研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南京威凯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分别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相关研发项目的生产技术(涉及3个药品生产技术、1个原料药生产技术),交易额共计2,02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由转让方负责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分类要求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等,完成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的所有研发和技术工作,受让方根据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二)期后事项

  1.2024年4月3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珠海横琴中科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设立的广东暨科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1年投资期,延期后的投资期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2.2024年4月3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筱熊猫药业目前已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聚焦主业,公司决定将控股子公司筱熊猫药业51%的股权以0元转让至重庆聚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后续筱熊猫药业仍将作为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未了结的应收账款将在后续的业务往来款中进行抵扣;另,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转让给筱熊猫药业的药品生产批件将转回公司(相关事项将另行签署协议);待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筱熊猫药业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70亿元人民币,减少实收资本7,057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锐新药业注册资本由1.80亿元人民币减少至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由7,277万元人民币减少至220万元人民币。

  4.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放弃方盛融大股权优先受让权,其股东新元产投将其持有的方盛融大10%股权以2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谭渊明。

  5.2024年4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了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与南京威凯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相关研发项目的生产技术。受让1个药品研发项目的生产技术,交易额480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由转让方负责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分类要求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等,完成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的所有研发和技术工作,受让方根据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6.2024年4月,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维生素C泡腾颗粒”药品上市许可作价120万元转让至黑龙江宋慈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再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再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晓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再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再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再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再昌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年度技术服务、设备使用等业务,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2、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3、 年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低于预计,主要是因为相关交易或事项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所致。此类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药业”)拟减少注册资本1.70亿元人民币(减少实收资本7,057万元人民币);

  ●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调整业务布局,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减少全资子公司锐新药业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外转让,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减少锐新药业注册资本1.70亿元人民币,减少实收资本7,057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锐新药业注册资本由1.80亿元人民币减少至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由7,277万元人民币减少至22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不会导致锐新药业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三、 减资前后的情况

  (1)股权变化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与锐新药业、长沙星辰康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长沙星辰康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锐新药业30.2667%股权(认缴出资额5,488万元,实缴出资额1,650万元)以1,650万元转让至公司。

  2024年3月12日,公司以5,427万元人民币受让湖南方泰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三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方泰五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锐新药业30.29%股权,锐新药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减资后的股权结构

  

  四、减资后续安排

  锐新药业完成减资后,将根据经营战略的发展需要择机对其股权进行处置或继续优化调整,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锐新药业原为公司拟打造的工商联盟平台,但因业务发展不及预期,且公司已经明确“归核化”的发展战略,因此,公司实施本次减资并择机进一步对其进行优化调整,将有利于优化自身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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