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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修改内容相应顺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制度的制定/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10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6,249,693.71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7,978,845.7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67,284.85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64,800,862.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6.2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67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5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2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于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442.8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23.4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6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本年度公司累计使用52,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的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累计赎回金额为59,4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赎回保本型产品余额为59,000.0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9,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29,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8,279股,占公司总股本442,249,758股的比例为0.4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77元/股,最低价为27.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80.0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芯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芯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芯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芯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xnm闪存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除此之外,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内容的变更,经重新论证后,该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注5: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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