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4-02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议案9和10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4、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在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快递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登记地址,以公司签收的时间为准。
5、请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雨舟、黄沈幪
联系电话:021-61369022
联系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施晨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芯股份
股票代码:688110
法定代表人:蒋学明
董事会秘书:蒋雨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
邮政编码:201799
联系电话:021-61369022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施晨骏先生,1983年3月1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仁恒置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税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税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上海简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施晨骏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4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4A-F5
邮政编码:201799
收件人:蒋雨舟、黄沈幪
联系电话:021-613690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4年5月6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施晨骏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上述子议案25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1-9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全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谢莺霞、蒋雨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与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8.73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44.22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谢莺霞已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蒋学明、谢莺霞、蒋雨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二十七)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OSEPH ZHIFENG XIE)》《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晨骏)》。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1,771.00万元(美元部分已按照相关汇率折算)。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于2024年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提供的5,0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3楼08室
4、注册资本:1,035.00万港币
5、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的销售
6、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855弄1-72号B座12层
4、法定代表人:潘惠忠
5、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67%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控股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广州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02月20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首层自编476房
4、法定代表人:潘惠忠
5、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州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96.67%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控股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担保对象包括如下全资子公司: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上海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6.67%;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亿芯通感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96.67%。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均受公司控制,因此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1,771.00万元(美元部分按照2024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95元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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