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公司经营、董事会会议工作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进行述职,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ESG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确认向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审计费用共计33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启权、杨涛、王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承租)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长园医疗等承租关联方厂房、宿舍等物业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租赁(承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启权、杨涛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等申请授信/保函额度并根据银行等机构要求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飞轮收购德国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长园飞轮物联网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简称“长园飞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长园飞轮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其30%股权。长园飞轮主要从事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等。为开拓海外市场,同意长园飞轮以自有资金1.26万欧元受让Dr. Jean-Christian Posselt所持SolarPilot Energy GmbH(简称S公司)的100%股权。S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注册于德国汉堡,注册资本2.5万欧元,已实缴注册资本1.26万欧元,Dr. Jean-Christian Posselt持有该公司100%股权。S公司主要业务为能源存储系统的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该公司目前未开展实质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发放
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前述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认定方案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4月制定的《董事、高管2023年度绩效考核表》,对2023年度任职董事、高管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回避。公司根据考核对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结果,对公司现任董监高2023年薪酬情况进行核算。经核算,公司现任董监高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合计金额为1,381.46万元,具体如下:
注:(1)2023年从公司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为任职期间2023年度发放的2022年度奖金(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3年度的工资。(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认定方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制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其中董事、高管的薪酬认定方案经2024年4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薪酬认定方案进行讨论时,该董事回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认定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2024年,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2万元/月。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
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感性指标和工作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确定。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领取董事津贴2.2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监事薪酬与津贴
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65万元/月,其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租赁(承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至2026年,公司子公司苏州运泰利等继续承租关联方昆山及成名下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物业,合同期内租金及相关费用合计3,036.91万元(不含税);子公司长园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原长园泽晖)和长园医疗租赁关联方格创新空间名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围片区新沙五路625号格创芯谷的物业,合同期内租金及相关费用合计989.66万元(不含税);公司子公司长园控股继续承租关联方运泰利实业名下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新青科技工业园新伟中街以南、新青五路西侧的物业,并新增租赁面积,合同期内租金及相关费用合计2,700.24万元(不含税)。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租赁(承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关联租赁(承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吴启权、杨涛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关联租赁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度-2026年度关联租赁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昆山及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及成”)
(1)注册资本:88,675.1917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吴稳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1288号
(5)主要股东:新加坡及成企业公司持有其92.2075%股权、香港及成有限公司持有其7.7925%股权。
(6)主营业务: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山及成的总资产为64,828.12万元,净资产11,773.7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16.89万元,净利润1,718.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启权为昆山及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昆山及成认定为关联方。
2、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创新空间”)
(1)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樊文瑞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601办公
(5)主要股东情况:珠海格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份。
(6)主营业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互联网上网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43%股份,且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格创新空间,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格创新空间认定为关联方。
3、珠海市运泰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利实业”)
(1)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A栋厂房(A区)
(5)股东情况: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主营业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运泰利实业的总资产为22,000.00万元,净资产9,200.0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94.00万元,净利润-323.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吴启权为运泰利实业实际控制人,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将运泰利实业认定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定价政策
1、与昆山及成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
为向华东地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子公司苏州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运泰利”)近年来承租昆山及成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29,826.66㎡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制造及住宿等配套使用。结合子公司业务发展、周边物业面积及价格对比,2024年度-2026年度苏州运泰利等拟继续承租昆山及成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其中部分厂房(约350㎡)租赁至2024年2月。物业月租金为21-28.12元/㎡(不含税),合同期内合计租金为2,845.38万元。上述厂房由昆山及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期与厂房租赁期一致,每月不含税物业服务费为1.415元/㎡,服务期内涉及的物业服务费合计约150.25万元。
此外,长园综合能源租赁昆山及成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屋顶用于投资建设苏州昆山及成通讯绿色智慧园区示范项目,参考长园综合能源与非关联第三方开展类似建设项目所使用屋顶的租赁价格确定租金,租金不超过10元/(平方米*年),合同期内合计租金不超过41.28万元。
2、与格创新空间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原名长园泽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珠海)有限公司,简称“长园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承租格创芯谷厂房首层约6,806.80平方米厂房及配套物业、宿舍,根据其订单及产品特性及其业务需求,长园新能源材料研究院2024年度-2026年度继续承租格创芯谷首层约6,548.62平方米厂房及配套物业,月租金标准为21.10元/㎡(不含税),管理费标准为2.83元/㎡(不含税),其中租金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期内租金及管理费合计481.27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医疗精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医疗”)基于其生产、研发和办公需求,经对比周边同类型物业层高、设施构造及租金水平,长园医疗2024年度-2026年度租赁格创新空间名下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围片区新沙五路625号格创芯谷7层约7,317.53平方米厂房及配套物业,用于智能医疗相关设备的生产经营、制造测试等配套使用。月租金标准为17.43元/㎡(不含税),管理费标准为2.83元/㎡(不含税),合同期内租金及管理费合计508.39万元。
3、与运泰利实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
为助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实现生产区域集中化,便于统一管理并提升生产效率,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园控股”)承租运泰利实业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新青科技工业园新伟中街以南、新青五路西侧约17,600㎡的厂房。为满足珠海运泰利办公、生产、住宿、食堂需求的集约化管理需求,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珠海运泰利业务发展需求及与周边物业对比情况,2024年度-2026年度,长园控股承租运泰利实业名下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新青科技工业园新伟中街以南、新青五路西侧34,746.21㎡厂房和234间宿舍,厂房租金标准为15.6元/㎡/月(不含税),宿舍733.94元/间/月(不含税),租金每年上浮5%,租赁期限3年,合同期内不含税金额共计2,700.24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参考周边物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
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前述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2,100万元,已实际为前述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217,865.01万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对象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额度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额度申请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现根据银行要求变更部分授信担保内容,变更前“公司使用授信时,由长园深瑞提供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位于深圳南山区)作为抵押担保”,变更后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使用授信时,由长园深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长园深瑞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位于深圳南山区)作为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9,1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并提供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工程技术中心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使用授信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长园深瑞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并提供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深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科技”)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工业园厂房4栋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同时,长园深瑞使用授信额度时,由公司、子公司电力科技以及珠海运泰利提供保证责任担保。
4、因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力”)、控股子公司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共创”)分别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4,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长园电力、长园共创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园共创其他股东(持有长园共创1.70%股份,为长园共创员工团队)未提供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拟向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公司为长园深瑞授信申请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子公司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设计”)拟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申请保函额度6亿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公司为前述子公司保函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下单笔保函的保证期间以额度担保合同为准。四川设计其他股东(持有四川设计20%股权,为四川设计设立初期的员工团队)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深担增信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成立日期:2019-11-05
(四)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五)法定代表人:陈刚
(六)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A座21层K室
(七)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八)股东情况:深圳国资委全资设立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3333%;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6667%,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51.86%的股权。
(九)关联关系:深担增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十)资信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长园深瑞
1、名称: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科技北一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孙美扬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06-30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系统及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及控制系统及设备、信息及通信系统及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系统及设备等。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自动化保护控制设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实验设备、输配电控制设备、信息及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电力电子设备、电力监测及运检监控设备、电源设备、时间同步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设备、机器人、交换机、仪器仪表的生产等。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深瑞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二)长园电力
1、名称: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第二期金峰北路 89 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姚泽
4、注册资本:33,005 万元
5、成立日期:2006-09-15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长园电力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三)长园共创
1、名称: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三期科技六路 11 号 A 栋
3、法定代表人:王贺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1993-06-0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等。许可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气安装服务。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其 98.30%股权,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市汇智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7%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四)四川设计
1、名称:四川长园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13栋1层1号
3、法定代表人:方勇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12-30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深圳常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抵押物情况
1、长园深瑞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位于深圳南山区)
该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2、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工程技术中心的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3、电力科技名下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工业园厂房4栋的土地及建筑物
该土地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前抵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长园深瑞等申请授信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抵押物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长园共创、四川设计非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述子公司其他股东未相应提供担保。公司能对前述担保对象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保函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67,52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2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6.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9,115.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1.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4、截至本意见发表之时,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针对2023年监事会会议工作、监督核查工作等情况进行报告,编制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意公司在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等。
2、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3、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4、资金额度: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额度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授权有效期内的总授权额度。
5、交易对手: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
6、流动性安排: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权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
7、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前述授权内容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外汇市场风险:在外汇市场汇率波动与公司锁定汇率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汇率波动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根据业务销售与开票情况等进行外汇收付款预测,可能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存在预测不准确而导致到期无法交割的违约风险。
三、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品种尽量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 2024年4月30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报告期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下述需要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外,其他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需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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