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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捷安泊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新才、姜化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3、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5、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2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前台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4年5月6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227460

  传真:010-87765964

  邮箱:zqsw@nnlighting.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终止“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336.3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23,37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15,541,275.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4,482,094.62元。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0年8月17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前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使用情况

  (一) 前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变更后“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428.01万元,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48个月,预计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336.31万元(含利息收入等),已累计投入金额95,699.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三、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 原项目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244.33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707.02万元。公司投建该项目的目的旨在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和创新研发能力,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和资源损耗,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受宏观环境和地方财政紧缩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所处景观照明行业景气度转弱,由此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承压。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8,336.31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投入到业务开拓、项目建设、公司运营等日常经营活动中。

  四、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终止“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后续投资,并将剩余8,336.31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芳,201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俊,201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预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3年持平;如 2024 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5178                      公司简称:时空科技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负,当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E5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中的“E501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从公司业务所处细分行业来看,涉及景观照明和智慧城市两大领域,本报告期内行业情况如下:

  (一)景观照明市场恢复较缓,文旅业发展带来新需求

  2022年底,中央经济会议强调了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性,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是重点方向,随后多地政府在工作报告中均提出支持“夜间经济”的举措。但受政策传导的时效性及需求重建的复杂性影响,行业整体性恢复仍需要时间。报告期内,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1、文旅复苏带动部分需求回暖,对行业内企业的设计、执行、服务、供应链整合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业务趋于分散,呈现出小型化、碎片化、定制化的显著特点;2、景观照明市场的主要客户群体来自于政府部门和下属投资建设主体等,目前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面临着新旧动能转换的问题,换挡期内体现出部分终端需求压缩或暂缓的现象,同时已实施的工程项目或面临付款周期延长的情况。

  (二)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增加,智慧停车迎来新机遇

  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中国”战略持续实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迎来发展新机遇。智慧城市业务范畴较广,公司目前主要聚焦于智慧路灯及智慧停车运营领域。报告期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其中提到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等建设内容,为智慧城市及智慧路灯业务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2、智慧停车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领域,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汽车保有量的迅速提升对城市停车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慧停车成为解决停车供需矛盾的一致性共识,行业发展空间及潜力稳定向好。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不同,景观照明旨在美化空间环境,提升城市夜间品质、提高公众夜生活质量。近几年,在保持原有主营业务定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深化智慧城市业务布局,通过智慧路灯及智慧停车等产品及服务为城市管理赋能。本报告期内,公司践行“夜间经济”和“智慧城市”双轨并行战略,并形成了景观照明与智慧城市并重的业务发展格局。

  1、 景观照明业务: 挖掘地域文脉,提质夜间经济

  公司的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应用于景观照明领域,包含文旅灯光秀、城市亮化改造、特种功能照明等。近几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趋势,以景观照明为依托,不断升级文旅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通过运用先进的照明技术、数字艺术手段、以及文化创意理念,深入挖掘城市的文化底蕴与历史传承,将城市的特色文脉与现代科技完美结合。通过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旅游文化新地标,助力提升地域经济活力,促进实现“系统化、多元化、科技化、体验化、艺术化”城市宜居环境。

  

  2、 智慧城市业务:聚焦停车运营,打造第二增长极

  公司智慧城市业务主要涉及智慧路灯及智慧停车等产品及服务。智慧路灯是城市新基建和新城建的重要建设内容,公司通过智慧路灯业务,拓展智慧城市业务板块,将自身业务延伸到城市智慧照明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智慧停车是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之后重点聚焦的业务,公司主要通过已收购的捷安泊开展此业务,该公司在管智慧停车运营项目300余个,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能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景观照明业务及交付性智慧城市业务主要采用专业承包和EPC总承包两种,且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专业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施工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采购施工原材料、安排工程生产资金、工程施工、安装与调试以及质保维护。EPC总承包通常被称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即企业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承包,并承担大部分工程与设计责任,全面负责相应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工作的模式。

  公司智慧停车业务主要以提供停车运营服务及承包运营模式为主,为城市及停车场客户提供“软硬件平台+智慧运营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获取优质停车资源的运营权后,对其进行软硬件技术改造,通过精细化运营及停车后市场业务获取收入。通过这种模式,可以助力城市或业主方盘活停车资源、提升车位使用效率,同时解决城市停车难、治理难的问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捷安泊交通科技 (辽宁) 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捷安泊”)增资6,885万元获取其51%股权。捷安泊具备丰富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经验,已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停车平台运营管理体系, 通过本次交易,可深化公司在智慧停车相关业务的布局,且有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协同效应。未来,随着智慧停车业务规模及效益的提升,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绩效,增加公司收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78证券简称:时空科技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变更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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