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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后点击“网上说明会”,输入“劲嘉股份”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请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代行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侯旭东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先生,独立董事葛勇先生、王文荣先生、吕成龙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注1】 详见后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 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注: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月6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年10月21日,存放“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4日,存放“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12日,存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2月17日,存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年11月23日,存放“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年7月13日,存放“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附表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银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1500 0106 1163 8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2018年4月9日、2021年1月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等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29,871,322.57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193,440,219.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905,903.99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840,874.21元,加上利息收入61,820,654.0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2,498.02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609,030.2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609,030.2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2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下:

  2023年1月4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2023年1月11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3年2月17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万元。

  2023年3月30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万元。

  2023年5月5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2023年5月5日,公司归还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

  2023年5月18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27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5日,公司将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9月13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3年12月8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0元。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542.86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2.05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为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将“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结余资金6,17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月6日,公司将“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结余资金7,197.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5月17日,公司将“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36,867,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7月1日,公司将“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14,282,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7月1日,公司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结余资金40,54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将“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结余资金4,977,311.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结余资金13,956.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1月4日,公司将“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结余资金16,49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将“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12,252.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将“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7,154.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5月16日,公司将“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结余资金32,9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将“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结余资金61,518.2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5日,公司将“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结余资金6,04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7月13日,公司将“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结余资金11,016.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1,905,903.99元。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840,874.21元,加上利息收入61,820,654.0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2,498.02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609,030.2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609,030.2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附表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为“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4、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附表4: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表: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3年末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以及各类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449.50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2,024.44万元。

  3、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蓝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因味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近年经营未达预期,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0万元,2023年分别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35.80万元、557.39万元、777.34万元。前述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未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近年经营未达预期,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5,285.34万元,2023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767.30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06年收购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64.15万元,经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4.15万元。

  公司于2011年收购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8,650.73万元,经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138.34万元。

  公司于2021年收购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15,183.51万元,经减值测试,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30.75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公司聘请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虚假陈述案件涉及可能的赔付金额损失进行测算,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涉及的未终审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1,059.97万元。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及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77.1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应收单位宣告破产等,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574.49万元,计提预计负债1,059.97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7.18万元(其中9.88万元入当期损益),上述事项将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9,634.45万元,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减少24,644.4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事项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取得部分董事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乔鲁予先生不能正常履行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未取得董事乔鲁予先生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所有材料。

  2、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未取得董事乔鲁予先生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董事侯旭东先生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侯旭东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先生被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经出席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在乔鲁予先生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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