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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拟于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附件二:《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附件三:《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附件四:《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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