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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它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01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美琪)》《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新华)》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JIANQIANG LIU、高鹏、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01室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联系电话:0512-86860385

  联系传真:0512-86860388

  电子邮箱:ir.careray@careray.com

  联系人:邹越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具体追溯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告编号:2024-023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2,25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1,368,684.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26,198.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342,486.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超过了项目资金需求量,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或回购公司股份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并致力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营运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需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尽量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推进投资活动,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JIANQIANG LIU先生、高鹏先生、张萍女士、叶晓明先生、刘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周少华先生、郭剑光先生、程星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程星宝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剑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周少华先生和郭剑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三、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方式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总数的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五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与三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JIANQIANG LIU)简历

  JIANQIANG LIU,男,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历;历任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纽约)高级工程师;PerkinElmer Optoelectronics Inc.工程部经理;LS Technologies Inc. CTO;Superimaging. Inc.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康众医疗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康诚企管董事长;苏州康捷执行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高鹏)简历

  高鹏,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教师;北京联想集团工程师;北京卓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首钢环星触摸电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今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康众医疗董事、副总经理康诚企管董事;同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董事候选人(张萍)简历

  张萍,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苏州太湖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往来会计;苏州胜美达电机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康众医疗董事、财务总监;康诚企管董事;杭州沧澜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四)董事候选人(叶晓明)简历

  叶晓明,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日腾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IT工程师、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IT工程师、康众有限技术支持部经理、国内销售总监;现任康众医疗亚太区销售副总裁、董事;拟任康众医疗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五)董事候选人(刘建国)简历

  刘建国,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无锡县钢铁厂工人;无锡县食品公司职工,现任康众医疗行政人员;康诚企管监事;杭州沧澜董事等职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少华)简历

  周少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经理助理、西门子医疗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剑光)简历

  郭剑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冠亚商业集团CFO及副总经理、香港宜进利集团董事及总经理、美国PAJ INC.高级副总裁、瑞玛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金银业贸易场顾问;现任西交利物浦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星宝)简历

  程星宝,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立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及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安臻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徐永先生、唐晓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徐永)简历

  徐永,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富士康、苏州研扬科技、上海代诺科技电子工程师;现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唐晓慧)简历

  唐晓慧,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苏州美图半导体机械工程师;现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计主管;拟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上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的授信额度

  ●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在总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特此公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8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强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强,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强,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学历;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4月至今,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激励计划。表决理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501室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4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8日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3楼5层

  收件人:邹越

  邮编:215123

  联系电话:0512-86860385

  公司传真:0512-868603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王强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4-031)、《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33)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强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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