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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赵善芹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 名内。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2,034,081.35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4,859,162.6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以此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4%。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规定的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公司梳理了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4年发展目标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专题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等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专题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专题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少波、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新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香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恩》。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重大风险控制,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编制《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3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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