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锋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刘锋先生汇报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编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1-0006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934.66万元,实收股本为78,416.3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运营委托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指定的充电站提供运营、运维、客户引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开拓和巩固公司充电场站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监事刘锋先生、冯丽宇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监事刘锋先生、冯丽宇女士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备注:报告期末,公司归母净资产、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此处不单独列示。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2024年1-2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自2024年2月20日起,王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总裁;何金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林嘉喜先生、周志达先生、黄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龙勇先生、胡昌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梅绍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邹胜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马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鲁生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对全体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2024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2024年度公司、全资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分别为2亿元,同时公司为重庆惠程未来的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绿发实业及其子公司绿发资产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
3.2024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少记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事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4.2024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的函告,获悉其拟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自公司发布增持计划至本报告期末,绿发城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2.9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截至本报告期末,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8,824.8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25%。
5.2023年4月,公司因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2023年4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2023年5月,中冀投资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6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裁定中冀投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3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6民初18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冀投资返还公司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冀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3月,因中冀投资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4年4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6.2023年12月,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杭州乔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乔月”)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诉至法院,诉请公司和哆可梦支付合同金额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涉诉金额总计1,350.71万元。2024年3月,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杭州乔月支付款项517.19万元、逾期利息30.53万元以及律师代理费25万元,哆可梦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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