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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司股份总数增加7,392,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15,512,680股变更为322,904,6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5,512,6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22,904,680.00元。

  (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51,5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22,904,680股变更为323,356,1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2,904,6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23,356,180.00元。

  (三)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2名激励对象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23,356,180股变更为323,081,1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3,356,1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23,081,180.00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之相关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5、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NINA YANTI MIAO、王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

  (七)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home.com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730.62万元,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5.7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遵循了所有股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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