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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许晓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该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公司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27.95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1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不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提名许晓森先生、陆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况

  (一)风险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投资的资金投向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不包含以下投资行为:

  1、 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 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四)风险投资额度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风险投资期限

  风险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风险投资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2、风险投资管理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010)。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董事、监事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董事津贴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3)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1,000元。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标准: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监事薪酬仅为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及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每年1.2万元,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

  4、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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